2022-06-16 11:56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广州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的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对全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告知书》明确,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依法应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相关单位应持证经营,转移时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告知书》明确豁免管理要求,市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可作为“有害垃圾”投放,“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 “运输”环节可豁免管理。《告知书》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告知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涉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加强废铅蓄电池处置能力建设,全市现有持证收集企业3家,合计收集能力达10万余吨/年(见附件);加强废铅蓄电池环境监管,对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收集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指导企业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等行为,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将联手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助推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切实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举报电话:生态环境部门(83203380)、公安机关(110)、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