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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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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就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项目。

  二、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三、项目内容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因办公会议需要,需采购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一套。项目主要需求详见附件1: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技术参数。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柒万叁仟伍佰元整(¥73500元)

  五、供应商的要求

  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设备检修,保证质量,讲求效率,认真履行职责。

  本次服务机构资格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供货商应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入驻企业。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二)报名方式: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纸质版以快递方式提交。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包含采购需求报价单1份,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楼办公室。

  电话:020-81075453

  联系人:黄小姐

  电子邮箱:yxqsthjfj@gz.gov.cn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技术参数.docx

     2.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报价单.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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