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就2024年度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及相关工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4年度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
三、服务项目内容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4年度及前期存量文书、业务、会计、声像、专项等各门类档案的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等相关工作。服务内容具体事项可通过来电或现场了解和咨询。
四、项目报价
项目上限为人民币128000元(壹拾贰万捌仟元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需扫描数字化档案累计经据实结算,所支付服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12.8万元之日止。
五、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1.经营范围涉及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
2.在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并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内容及进度提供人员相对稳定、档案整理经验丰富、保密意识强的驻点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档案行业工作经验(提供驻点服务团队介绍及以往承接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
4.驻点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具有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服务机构必须承诺对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档案及各种文件资料等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或说明(加盖公章)。
4.委托授权书(如需要)1份(附件3);
5.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档案整理报价单(附件4)。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电话:020-81075448
联系人:王小姐
邮编:510170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