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就主题站启动活动宣传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主题站启动活动宣传服务。
二、项目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附件1《主题站启动活动宣传服务采购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
项目上限为人民币5万元。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内容逐项报价,并报出总价,在满足需求的供应商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项目经费支付:合同签订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注: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的金额如需政府采购支付部门审核确定的,以政府采购支付部门审核确定的金额为准。
五、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1.经营范围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等方面。
2.有多次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的经验。
3.能提供一支人员稳定、经验丰富的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
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或说明(加盖公章)。
4.报价一览表(附件2)、报价承诺函(附件3),均加盖公章。
5.项目需求响应实施方案。
6.提交与本公告第六(二)项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391500816@qq.com,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办公室(李先生,020-85559953)。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询价比选后确定服务机构,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八、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附件:1.主题站启动活动宣传服务采购需求.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