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办〔2020〕6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监测数据的可靠度,我局现委托技术机构开展广州市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修复效果评估过程的监测质量监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即日起,凡需向我局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地块及我市需实施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地块,在每轮实际监测前5个工作日,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调查、评估单位通过“广州土壤”APP填报地块相关信息,并在采样期间滚动更新未来7天的采样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请积极配合技术机构的监督工作,并对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整改。
三、请如实填报地块信息和监测计划,如因信息虚假、错漏影响质量监督和评审工作,由填报单位负责。
四、软件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如有疑问可发送邮件至gzsoil@163.com,或拨打020-31061785,联系人:樊明辉。
五、对技术机构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可向我局(土处)反映,联系电话:83203135、83203138。
附件:2.软件使用说明.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