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环境治理业 |
农村生活垃圾简易收集储运、污水治理工程、饮水工程、公厕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不涉及垃圾最终处理处置,不设压缩功能; 2.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化粪池,沼气池,人工湿地,生态塘,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处理规模1200立方米/天以下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以及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 |
2 |
工业企业现有环境治理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新 |
1.不包括处理工艺变更、排气筒位置、数量等发生变化; 2.设施设备更新不涉及项目扩能、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增加。 |
3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市政设施(消防栓、水泵、路灯等)安装、维修、维护,户外广告牌(箱)、护栏、无障碍设施、公共健身设施的安装与维护 |
不涉及新建建筑物。 |
4 |
公交中途站、自行车停放点、公共充电桩、ETC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交通标志、监控设施、安保设施安装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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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市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
1.废水排入市政管网; 2.生活垃圾收集点不设压缩功能,仅涉及暂时的集中收储。 |
6 |
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0.1MHz~300GHz
电磁场的,其等效辐射功率小于《电磁场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2可豁免设施(设备)的等效辐射功率”所列数值的设施(设备);铁塔(不挂设任何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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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现有自来水厂厂内的设施设备更新、景观提升,加压泵站维修改造、更新扩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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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直接接入用户的供排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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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厂内配套的污泥干化改造项目;泵站扩容 |
污泥干化改造项目仅处理本厂污泥,不改变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的性质、生产工艺、处理规模和平面布局,不新增用地。 |
10 |
房地产 |
场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包括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 |
项目用地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的,需按有关规定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涉及污染场地的,应按要求完成治理修复。 |
11 |
社会事业和服务业 |
设备、设施、装置、软件系统购置,科研设计、软件开发、办公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 |
1.不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2.不涉及新建建筑物、生产等环节。 |
12 |
建筑物(含文物建筑、名胜古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维修、装修、抗震加固、外立面改造 |
1.不涉及新建建筑物; 2.不改变原建筑结构和功能。 |
13 |
在已有合法建筑内设置教育机构、婴幼儿护理中心、中医诊所、办公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健身房、棋牌室、茶艺室、理发店、美容店、推拿按摩店、干洗店、药店、书店、花店、摄影店、服装店、杂货店、音像店、彩票销售店、缝纫店、复印打字店、擦鞋店、零售杂货店、网吧、游戏机室、废品回收站、个体家用电器维修场所、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修场所 |
1.不涉及新建建筑物; 2.所在建筑产生的废水已排入市政管网; 3.不新增冷却塔、锅炉、发电机等易产生噪声扰民的设施设备; 4.中医诊所不设X射线装置、不产生医疗废水和重金属排放、有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及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 5.药店不设诊疗; 6.复印打字店不包含油性墨喷绘工序; 7.废品回收站仅压缩、分拣,不涉及清洗破碎拆解加工工序。 |
14 |
建筑面积在 5000 平方米以下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含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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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水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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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500个以下的中小型停车场 |
不涉及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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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
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加固、绿化 |
1.小型水利设施是指《防洪标准》(GB50201-2014)定义为Ⅳ、Ⅴ工程等别的下列工程:防洪、治涝工程,供水、灌溉、发电工程,通航工程,水库、拦河水闸、灌排泵站与引水枢纽工程; 2.不改变原工程的库容、水位、流量等要素指标。 |
18 |
小型沟渠的护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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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河道堤岸整治、绿化、景观工程等项目 |
1.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2.不包括河湖改道、拓宽、清淤等工程。 |
20 |
为河、湖、水库等安装防护网、监测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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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农业、林业、渔业 |
农田改造工程 |
不涉及各类环境敏感区。 |
22 |
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以及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湿地修复项目,森林公园(景区)、公共绿地以及公园(含街头小游园、社区小游园)景观绿化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消防蓄水池、扑火通道、了望台、防火隔离带、防火线、防火警示牌、防火检查站、森林防火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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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
等级公路维护;四级公路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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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城市道路维护、绿化、路面改善、灾害防治、安装隔声屏;城市道路支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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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城市桥梁、隧道的维护、养护、加固;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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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码头维修、养护、加固、挡风抑尘墙 |
1.不含危险品码头; 2.不涉及主体工程装卸货种、吞吐量的变化; 3.不涉及水源保护区。 |
27 |
管线临时迁改、道路配套建设的管理用房、临时建筑 |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 |
28 |
加油站、加气站、码头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 |
项目不涉及新建、扩建。 |
29 |
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城市天然气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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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其他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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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企业内部新增应急备用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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