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至5月20日,《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9条,其中提出具体理由或建议的5条,其他14条均表示赞同或支持。现将意见征集(见附件)和采纳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给一定时间再实施限行的建议
处理情况:已采纳。
通告编制时,已充分考虑政策实施过程需要给予市民及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故而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按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第一阶段拟从2023年1月1日起,每日7-24时在市中心区限制国Ⅲ柴油货车通行;第二阶段拟从2024年1月1日起,每日7-24时在市区(较市中心区大)限制国Ⅲ柴油货车通行;第三阶段拟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通告(征求意见稿)》已从限行时间和区域上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到2026年1月1月全天禁止通行时,国Ⅲ标准柴油货车绝大部分已到达强制报废年限。
二、关于考虑运输行业困难、参照深圳做法的建议
处理情况:部分采纳。
深圳市自2018年7月1日起已开始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全市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外)每日7-24时进行单双号限行。广州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从时间和区域上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限行范围从市中心逐步扩大到市区,最后至全市;前1、2阶段限行时间为7-24时,最后阶段才全天禁止通行。另外,深圳市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从2018年7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广州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第一阶段限行政策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开始实施时间已滞后于深圳。综上,深圳市的限行措施实行时间更早,限行范围更广,限行力度更大,广州在对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制定方面已充分考虑减小对运输行业的影响。
三、关于只要年审合格就不应过多限制的建议
近年来,广州市PM2.5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臭氧和二氧化氮成为影响广州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臭氧是二次污染物,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太阳光照射下反应生成。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是持续改善广州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手段。
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研究成果,机动车是广州市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第一大来源,占比约48%。对比重型柴油发动机型式认证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国Ⅲ柴油发动机排放限值是国Ⅳ发动机的1.43倍,是国Ⅴ发动机的2.5倍,是国Ⅵ发动机的12.5倍。换句话说,淘汰一辆国Ⅲ柴油车可为12辆国Ⅵ柴油车提供使用空间。
2020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308万,其中,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约8.1万辆,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7%,但经估算,其氮氧化物排放占机动车排放却高达25%;2021年1-6月广州市全路网车辆运行和氮氧化物排放分析结果显示,全市路网路段平均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流量在总机动车流量中占比约2%,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总机动车排放量的18%。2021年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结果显示,国Ⅲ前柴油货车和国Ⅲ柴油货车的工况检测首检合格率均低于国Ⅳ和国Ⅴ柴油货车的合格率。
综上,国Ⅲ柴油货车单车排放因子大,污染排放明显高于国Ⅳ,年检合格率较低,总体排放量大,对国Ⅲ柴油货车实施限行,可有效降低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促进广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与国家、省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政策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