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就《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光光度法》等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光光度法》等团体标准制定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02月05日至02月07日17:30。
四、项目内容
1、团体标准制定相关服务:协助我站开展2024年团体标准申报工作,涉及标准有《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光光度法》、《水质 挥发性硫醚化合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低沸点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3项,主要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技术查新、提案、立项、征求意见和收集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等与团体标准制定相关的技术服务。
2、地方服务类标准前期服务:协助我站开展2024年广州市地方服务类标准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标准有《新污染物监测质量管理规范》和《大气臭氧激光雷达监测系统运行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2项,主要包括技术查新和标准文本格式优化等。
五、技术服务要求
1、标准文本格式应满足GB/T 1.1-2020及相关团体或地方标准制定的要求;
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应征集社会和相关单位、专家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3、团体标准技术审查专家人数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提供会议通知、资料打印等相关服务。
六、项目需求
附件:《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光光度法》等团体标准制定项目采购需求书。
七、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15万。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服务,保证质量,讲求效率,认真履行职责。本次服务机构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九、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02月05日至02月07 日17:30。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箱:gemcbz@163.com
提交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1、 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2、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价单》,PDF格式。
3、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报价金额低于预算金额70%的,要出具情况说明,对报价明细详细说明。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注明:电子邮件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回应的,可以直接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庄工,020-32662144。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