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1 11:06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有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越秀区共和大街6号“生鲜汁”店铺经营时间喇叭播放时产生的噪声扰民。
梅花村街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到达现场,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核实。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设置使用的音箱设备和噪声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该店进行噪声监测。
该店工作人员已将设置的两台音箱设备拆除。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店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标准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