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9 10:43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近日,有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越秀区共和大街6号“生鲜汁”店铺经营时间喇叭播放时产生的噪声扰民。
经查,群众反映的共和大街6号“生鲜汁”,持有《营业执照》,工商核准名称为广州思一零售贸易商行,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共和大街6号103铺b,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经营范围零售业,实际对外经营蔬菜、肉类等“生鲜”零售,店内设置有1台电脑、2个音箱设备,营业时间为每日6时~21时。
9月6日,梅花村街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到达现场,对交办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设置使用的音箱设备和噪声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该店进行噪声监测。
6日16时10分,该店工作人员已将设置的两台音箱设备拆除。
9月7日,广州市越秀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店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标准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