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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街百花路一业主别墅养鸡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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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9:34 来源:增城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玉娴 凌云 通讯员杜娟 穗环宣)近期,有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增城区荔城街道有业主在别墅内养鸡,存在异味扰民问题。我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高度重视,于8月30日迅速组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荔城街道办事处、百花居委等部门介入调查核实情况并开展整治行动。

  经核查,荔城街道百花路广悦轩2街10号三层半别墅的业主在院内靠近河涌边一角落搭建笼子养鸡,而且收集储存禽粪,用作花园内种植植物的肥料,存在异味问题。该业主表示,所养的鸡供自家食用,不对外销售。

  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饲养家禽的业主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在小区里饲养家禽是市容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并发出《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8月31日上午9点前自行整改完毕。8月31日上午,相关部门人员经现场复查,业主已将全部鸡只、鸡粪以及鸡笼、铁网等全部清理和拆除。

  增城区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小区内饲养活禽现象开展巡查清查行动,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小区内饲养家禽的弊端,有效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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