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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委区政府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粤期间海珠区配合保障工作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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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1:3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8月27日上午,海珠区委区政府组织收视收听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动员会、广州市配合保障工作动员会,并召开海珠区配合保障工作动员会。区委书记蔡澍同志作动员讲话,区一级班子领导和区各有关单位、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参加。

  蔡澍同志强调,全区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同志、副组长翟青同志和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市委书记张硕辅同志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自觉。要深刻认识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措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的要求,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区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督察组工作。

  二是建立科学机制,确保高效开展配合保障工作。我区已建立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协调联络组,印发了配合保障工作方案。对区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工作,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承办,配合单位必须主动配合,全区上下共同发力,高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

  三是全力支持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各单位要主动梳理本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上报督察组调阅资料;属地街道牵头速查速办、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上报工作。认真配合做好现场走访检查的陪同、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以督察为契机,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梳理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立行立改,持续优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开创美丽海珠建设新局面。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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