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6 10:00 来源:南方日报
9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9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340件(来电71件,来信269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8件(湛江5件,广州3件,佛山、河源、梅州、中山、茂名、肇庆各2件,深圳、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清远、揭阳、云浮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21件(占35.6%),水83件(占24.4%),噪声71件(占20.9%),生态破坏55件(占16.2%),农业农村45件(占13.2%),固废44件(占12.9%),其他37件(占10.9%),土壤18件(占5.3%),海洋5件(占1.5%),核与辐射3件(占0.9%)。
从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从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53件,梅州43件,茂名32件,湛江26件,江门25件,清远23件,佛山22件,河源18件,中山15件,惠州12件,揭阳11件,云浮10件,东莞8件,阳江、肇庆各7件,深圳、珠海、潮州各6件,汕尾5件,韶关4件,汕头1件,省公安厅1件。
截至9月25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9批共5410件(来电1879件,来信3531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486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22批共3645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633件、阶段性办结948件、未办结1064件,责令整改2708家,立案处罚839家,立案侦查19宗,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4人,约谈251人,问责7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2批234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10件、阶段性办结63件、未办结61件,责令整改86家,立案处罚31家,约谈8人,问责8人(含第1批至第21批案件中新增问责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
各地市立行立改
加装隔音设施治理噪音 立即整改无证经营企业
广州:
多措施整改噪声扰民问题
群众反映,花都大道天贵路隧道存在噪音扰民问题。现场噪声监测显示,超过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随后有关部门制定多项措施整改。组织论证对路面加铺一层静音型超黏磨耗层、在隧道墙面增加穿孔隔音板,以及在隧道口路肩加装隔音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尽快组织实施。还在道路南面公共绿化带补种高大、枝叶密集的树木,形成生态隔音屏障。同时,加强监测住户屋内噪声值,加密对道路和小区内噪声值的监测频次,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处置。另外,加大对超速、飙车和车辆鸣笛的查处力度,增加限速和禁鸣标志。并定期上门回访,及时协调职能部门妥善处理。
汕尾:
扩大排查发现破坏林地行为
群众反映,海丰县桐埔新厝队二队山顶存在违法建设房屋问题。经查,举报件所称地点位于陶河镇桐埔村委新厝村,通过无人机巡查、现场踏勘及询问,未发现违法行为。有关部门继续扩大排查范围,在相邻的雅卿村委发现一宗涉破坏林地案件,案件位置与桐埔村委新厝村的山为同一山脉,确认与举报件应为同一事项。雅卿村村民颜某为发展茶业,搭建管养房及附属物占用林业用地80平方米,另外颜某还存在其他破坏林地行为,涉嫌犯罪,已被审查起诉。同时陶河镇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利用“民情地图”“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对全镇的山林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加大对非法侵占农地、非法毁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东莞:
立案查处企业扬尘扰民
群众反映,东莞中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沙堆堆场无遮盖,生产过程未密闭,产生大量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东莞沙田镇立即组织生态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经核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场内道路洒水频次不足,在货车通过时扬尘较明显,并且个别石粉储罐气密性不够,装卸物料时容易发生粉尘外漏。同时,现场堆放有石粉和碎石等易扬散物料,未完全落实覆盖或采取围挡等有效防尘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对易扬散物料未落实覆盖或采取有效围挡的行为依法调查取证,立案查处。经复查,该公司已根据整改要求增加场内道路洒水频次,加强储罐气密性,所有易扬散物料均已落实抑尘网覆盖措施。
惠州:
加装隔音挡板减少热水炉噪音
群众反映,惠州博罗中等专业学校广播及学校宿舍热水炉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博罗县组织赴现场调处,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对该校校界噪声及周边环境受体布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超标,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为减轻广播噪音、热泵热水机组对周边居民的干扰,该校制定了针对性整改方案,将靠近居民围墙的喇叭往校内迁移至少30米,将学生广播体操活动时间推迟,所有广播的音量调整至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要的最低音量,并对热水炉区域加装隔音挡板及隔音棉等设施,优化设备使用时间等。
揭阳:
整改无证经营的砂石场
群众反映,位于惠来县仙庵镇柯厝村华园管区路以西一处无证经营砂石场,运载砂石产生的噪声和灰尘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经核查,该举报地点现场堆放的建筑用砂约150立方米,建筑碎石约100立方米,建筑石粉约100立方米,并且该经营点未办理营业执照。随后,有关部门责令业主黄某武立即停止营业,限期2日内将现场所有砂石全部清理干净,落实好砂石运载降尘、减噪措施。目前,该无证经营的砂石场已完成整改。接下来,惠来县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砂石出售点,全力整治扬尘、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8月27日—9月2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187732,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第A12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本栏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张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