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二批信访件144件(来电16件、来信128件),其中越秀区3件,海珠区22件,荔湾区13件,天河区28件,白云区16件,黄埔区6件,花都区24件,番禺区2件,南沙区8件,从化区9件,增城区9件,市直部门4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政府,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