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68件(来电13件、来信55件),其中越秀区2件,海珠区8件,荔湾区7件,天河区6件,白云区8件,黄埔区4件,花都区8件,番禺区8件,南沙区6件,从化区3件,增城区3件,市直部门5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政府,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