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件48件(来电18件、来信30件),其中越秀区2件,海珠区10件,荔湾区3件,天河区3件,白云区8件,花都区8件,番禺区1件,南沙区2件,从化区3件,增城区4件,市直部门4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政府,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