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八批信访件58件(来电14件、来信44件),其中越秀区6件,海珠区10件,荔湾区4件,天河区4件,白云区7件,黄埔区5件,花都区4件,番禺区5件,南沙区4件,从化区3件,增城区4件,市直部门2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政府,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