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件46件(来电15件、来信31件),越秀区6件,海珠区1件,荔湾区4件,天河区6件,白云区6件,黄埔区1件,花都区7件,南沙区6件,从化区2件,增城区4件,市直部门3件。
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区政府及市有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