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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通报三起环保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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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闻 时间: 2016-12-24 来源: 广州日报

      

    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广州市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加大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力度,昨日通报3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未办环评手续长期违规生产

    2012年至2015年7月,花都区梯面镇闽榕管桩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生产,产生的废水、废气严重污染环境。花都区环保局和梯面镇政府执法监管不力,未及时对该公司进行查处,相关问题被省纪委暗访发现并曝光。

    花都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梯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副书记黄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毕业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环保局局长、党总支书记叶锻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副局长郑忠、执法监察大队主任科员钟启联行政记过处分。

    牲畜粪便直排河涌污染水体

    2014年以来,白云区环保局、太和镇相关部门对沙坑涌沿线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不力,金戎牲畜交易市场牲畜粪便直接排入河涌,导致水体严重污染,相关问题被省纪委暗访发现并曝光。

    白云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区环保局副调研员龙庄平、太和镇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郭亨池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区环保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廖志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太和镇党委委员温振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太和镇市政管理所所长谢信添记过处分,给予太和镇副镇长陈雅生诫勉谈话处理。

    建筑生活垃圾长期堆放水塘

    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从化区鳌头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塘村村委会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导致鳌头镇中塘村大石古社一个水塘长期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周边环境严重污染,有关问题被《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曝光。

    从化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鳌头镇党委委员吴燕萍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鳌头镇纪委给予镇城管中队中队长江威、镇城乡清洁办主任林志雄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中塘村村委会主任兼书记汤锦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塘村村委会副主任张镜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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