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8] 来源:[信息时报]
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粤环宣)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12月6日19时40分,我省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八批环境信访来电来信举报件132宗(其中,有29宗内容与前期交办件相同)。
132宗举报件,共涉及22个地区,分别为广州34件、深圳11件、珠海1件、汕头2件、佛山14件、韶关2件、河源3件、梅州8件、惠州10件、汕尾1件、东莞8件、中山7件、江门2件、阳江3件、湛江2件、茂名1件、肇庆6件、清远3件、潮州2件、揭阳4件、云浮2件、顺德6件。按举报内容分类,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类115件(其中,水污染33件、大气污染83件、固体废物9件、噪声污染29件、畜禽养殖4件、生态破坏类6件)、建设项目类14件、行业作风类3件。上述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各地和相关单位落实处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各单位须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中央第四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345565,专门邮政信箱:广州邮政850号专用邮箱,邮政编号:51018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东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