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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1667宗 立案处罚企业852家刑事拘留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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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12-14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粤环宣)笔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12日23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全省转办第十四批环境来电来信举报件166宗(其中,有18宗内容与前期交办件相同)。目前我省累计已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件1667宗(部分重复),上述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地市、单位落实处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日,各地已对1011家企业责令整改,立案处罚企业852家,拟处罚金额2649.1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5宗,行政拘留32人,刑事拘留54人,约谈332人,问责116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各单位须及时公布处理情况。来自各地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数据显示,截至13日16时,各地市政府网站以及省环保厅对外发布转办件办理情况共406件,其中广州(53件)、深圳(40件)、珠海(9件)、汕头(10件)、佛山(36件)、韶关(12件)、河源(42件)、梅州(0件)、惠州(20件)、汕尾(4件)、东莞(25件)、中山(11件)、江门(8件)、阳江(28件)、湛江(15件)、茂名(4件)、肇庆(7件)、清远(21件)、潮州(6件)、揭阳(32件)、云浮(18件)、顺德区(3件)、省环保厅(2件)。

    办理具体内容请登录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广东专题”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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