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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转办 第二批73宗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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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地积极整改第一批信访举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6-12-02 来源: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截至11月30日晚11时,我省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二批环境信访举报件73宗,涉及18个地市。其中,广州20件,深圳12件,梅州、东莞、清远各5件,佛山4件,河源、惠州、潮州各3件,汕头、韶关、揭阳、云浮各2件,汕尾、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各1件。

    须及时公布整治结果

    按举报内容分类,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类70宗(其中,水污染22宗、大气污染44宗、固体废物10宗、噪声污染13宗、畜禽养殖4宗)、建设项目类5宗、行业作风类4宗、其他1宗。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落实整改。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必须及时公布整治结果。

    中央第四督察组督察广东期间,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被督察地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督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345565,专门邮政信箱:广州邮政850号专用邮箱,邮政编号:51018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8:00。

    广州、佛山、深圳整改

    与此同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一批环境信访举报件后,相关城市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广州市已将8宗举报件即时分派到相关承办单位,并报送市府督查室同步开展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单位接收案件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理工作。30日,市政府唐航浩秘书长组织召开会议对案件办理工作再次提出要求:对所有督察案件必须做到“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坚持每日、每周分别对区长、书记发督办通知,对前期交办的案件“一路追杀”,确保办理质量和效果。

    深圳市已将9宗举报件即时分发龙华区、龙岗区、罗湖区、坪山新区、市住建局、市人居环境委等6个主办单位,要求抓紧办理。目前各单位正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佛山市高度重视3宗举报件处理工作,对重点案件由责任单位、跟进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对一般案件由分管领导包案。对中南铝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无证排污作出听证告知,11月30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0日晚上10点,该公司涂装车间已停产整治,已要求该公司尽快制定搬迁方案。对利乐包装厂问题,研究制定利乐华新搬迁计划,在过渡期间内,政府成立专门团队,帮助企业深化废气治理,预计6个月完成。

    韶关、河源巡查督办

    韶关市组织翁源县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查处,并派出市督办组现场督办。经实地调查和监测,被举报公司在对其焚烧车间进行烘炉调试,县政府已要求该企业停业调试,并抓紧对有关情况调查核实。

    河源市将举报件即时转发紫金县政府,紫金县委常委赖智明同志带领县住建、南岭镇政府、环保负责人员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封场,拟定整治工作方案,指定南岭镇政府从即日起对垃圾堆场进行清运。

    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

    编者按:11月28日起,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进驻广东,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我省将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坚决抓好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大力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全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不懈努力。《广州日报》特开辟“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栏目,及时报道接受环保督察期间我省及各地边督边改工作情况。敬请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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