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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垃圾分类规定和湿地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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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瑞琪  通讯员穗仁宣)6月22日上午,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8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唐航浩、余明永、于绍文、李小勉,秘书长陈小清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实施准备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实施这两个地方性法规,有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法规相关配套制度,加快有关设施建设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执法,切实做好法规实施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垃圾分类和湿地保护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法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据悉,《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2018年6月23日广州日报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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