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规定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全省充电服务价格最高限价调整为0.8元/kWh。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方晴
每年3亿元投入新能源汽车重大科研项目
对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关键零部件企业,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解决用地指标。 同时,依托珠三角“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打造集芯片、软件、传感器及终端设备等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全产业链体系。
2018-2020年,每年从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和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中统筹安排资金3亿元,对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和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和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的重大研发项目予以支持。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在居住地方面,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公共设施方面,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
新能源汽车企业最高补亿元 单车补贴最高达售价60%
各市对2018年1月1日起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可按燃料电池装机额定功率进行补贴,最高地方单车补贴额不超过国家单车补贴额度的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为支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2018-2020年,广东对省内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贴息支持。其中,对乘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0.5;对商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1。单个企业贴息最高补贴限额为1亿元。
来源:2018年6月15日广州日报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