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昨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十二批举报案件206件,其中重复投诉案件14件,实际交办案件192件(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23件)。截至昨日,省、市网站专栏已发布案件受理信息共1601件:广州(478件)、深圳(175件)、珠海(28件)、汕头(29件)、佛山(67件)、韶关(15件)、湛江(72件)、肇庆(67件)、江门(63件)、茂名(74件)、惠州(103件)、梅州(25件)、汕尾(27件)、河源(29件)、阳江(54件)、清远(46件)、东莞(150件)、中山(20件)、潮州(20件)、揭阳(38件)、云浮(17件)、省环保厅(4件)。案件具体信息内容详见网站专栏。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6月5日~7月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7766710,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713信箱,邮编:510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佛山:现场控制危废厂老板等30人
6月15日下午,南海环保、狮山环保联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对狮山镇塱下杨坳塱头岗一家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工厂进行查处,现场控制连同老板和操作工在内的犯罪嫌疑人共30名。在此前的环境执法巡查中,南海环保执法人员发现,位于狮山镇塱下杨坳塱头岗一家名为南海创新油品化工有限公司的4个承租户,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南海环保、公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一举查处这家规模较大的油品公司,目前后续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潮州:查处四家污染陶瓷企业
潮州市、区、镇三级联合执法,排查古巷镇陶瓷企业,行动共随机抽查到40多家陶瓷企业进行排查,其中有4家企业因污染问题受到停水停电的处罚。环保部门表示,陶瓷行业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或者设施未运行的,将依法受到高额罚款,并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汕头: 发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通告
17日,汕头市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将重点整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练江、韩江、榕江、汕头内海湾、南澳岛海域及相关区域违法排污,特别是恶意排污的纺织印染、造纸、固体(危险)废物处理、畜禽养殖、电镀、建材、冶炼、制药、化工、食品、制革、玻璃、电力等行业领域。
《通告》强调,对于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企业经营者、幕后实际经营者及参与者在逃的,公安机关将加大追捕力度,绝不放过。对于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营者、幕后实际经营者及参与者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山:阜沙水源保护区内企业已整改完毕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10家企业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已搬迁关停8家,查封、停产2家。为防止死灰复燃,阜沙镇将饮用水源保护区企业的巡查工作纳入常态化,重点巡查已搬迁的是否死灰复燃、是否有新开办企业等。
截至上月中旬,该镇共出动近450人次对已关闭搬迁的诺勇公司、芬尼欧公司、日泓公司和新盛龙公司进行巡查,未发现上述已搬迁关闭的企业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阳江:加快清理企业违规堆放污泥
阳江市有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违规堆放污泥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阳东区的信访举报案件。目前,该区已经责令有源公司纠正污泥处置的违法行为,督促对非法堆放的污泥进行清理。现场看到,清理、清运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督促企业抓好污泥清理处置扫尾工作,尽快清理剩余污泥,污泥清理完毕后需报环保部门验收。
揭阳:加快垃圾“一县一场”建设
揭阳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县一场”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普宁市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完成约占整个项目进度62%,计划于今年9月30日前点火试运营;绿源焚烧发电厂项目完成约占整个项目建设进度55%,计划于今年年底前点火试运营;惠来县含尾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16年12月底投入运营;揭西县老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已通过省无害化Ⅱ级填埋场标准评价;揭阳市东径外草地垃圾填埋场二期填埋区及配套项目(市区垃圾填埋场二期)已完成,准备试运行。
来源:2018年6月18日广州日报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