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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广东通报7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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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粤环宣)广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坚持从严从快查处案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为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现通报7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典型案件。

  一、广州海珠区叠彩园小区周边工厂排放污染废气、噪声扰民案件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叠彩园小区周边有24家制衣作坊,均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部分作坊夜间生产产生噪声扰民。

  凤阳街道存在慢作为及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凤阳街城管科责任心不强,存在未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等问题;有关经济合作社存在整改落实不力,未全面履行出租物业管理责任,擅自将物业出租给涉污企业生产。

  海珠区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对9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凤阳街五凤经济联社总支部副书记、联社社长林秀贤等6人通报批评处分,给予凤阳街城管科环保专职人员郑均怡等3人谈话提醒、调整岗位、通报批评处分。

  二、深圳宝安区铁岗水库水务执法队在水源保护区养猪问题

  深圳宝安区铁岗水库水务执法队在水库里私自养猪,围栏距水库水面直线距离300米。此案件反映出宝安区铁岗水库水务执法队工作人员环保意识薄弱。深圳市水务局责令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作书面检讨,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对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铁岗水库管理所所长龚成给予训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理;对深圳市铁岗·石岩水库管理处铁岗水库管理所林场执法中队中队长邓伟国给予训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理;另对一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深圳市水务局系统内通报批评处理。

  三、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厝村华中路临时垃圾堆放点臭味扰民案件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厝村华中路设立临时垃圾堆放点,造成臭味扰民,引起居民投诉,长期未予解决。

  和平镇下厝居委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垃圾临时堆放点清运不及时,影响社区环境卫生及周边群众生活,存在失察失管的行为。和平镇纪委启动追责程序,拟给予和平镇下厝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居委委员兼任四片片长吴伟泽等2人诫勉谈话,另对1人谈话提醒。

  四、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大岭社区“公山砖湖”填埋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案件

  惠东县大岭街道大岭社区与大洲村交界处“公山砖湖”坑塘内被填入大量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合物,填埋物内渗出大量黑臭液体流入其他水域造成环境污染。

  大岭街道大岭社区对辖区环保工作日常监督管控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失责;大岭城管所、城监中队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检查督促、监管落实不到位。惠东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给予大岭城管所所长、监察中队中队长温宇悦诫勉谈话,对大岭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委员杨仕明等2人立案审查,另批评教育1人。

  五、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环境污染案件

  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垃圾渗滤液污染物治理设施未运行,部分渗滤液排入岐江河,恶臭气体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对周边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中山市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境监管失职。大涌镇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拟给予大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局长余仕明、城市管理股股长余子健等4人诫勉谈话。公安机关对中山市城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等5人依法刑拘。

  六、江门市江海区康源科技公司偷排含重金属生产废水案件

  江门市江海区东南村康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一条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外排废水中铜、镍等重金属浓度严重超标。

  东南村村委履行辖区环保责任不到位。江海市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给予东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德华等2人诫勉谈话。江海区公安局对本案中涉嫌污染环境罪的3名当事人实施刑拘。

  七、湛江吴川市王村港惠兴扫把厂噪声和废气污染案件

  吴川市王村港惠兴扫把厂未依法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违法生产造成废气和噪声扰民。

  吴川市环境保护局、王村港镇督促检查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吴川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拟对吴川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孙建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吴川市王村港镇人大主席郑亚飞等5人诫勉谈话,另5人作书面检讨。

    来源:2018年7月4日广州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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