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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广州市纪委通报三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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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广州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重要战略位置,部署推动落实。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市委坚持问题导向,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更大力度,更有效措施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回头看”工作,严肃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为强化持续震慑,昨日,市纪委对外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白云区白云湖街有关人员对水环境治理部署推动不力

  2018年6月12日上午,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到白云区督导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白云湖街夏茅村现场检查时发现廖家社涌水面漂浮大量垃圾,严重影响河涌环境。

  经查,白云湖街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不够重视,对河涌整治工作组织发动不力,未对辖区内全域环境进行整治,村社责任没有压实,街、村两级河长日常巡查不到位。

  2018年6月,因对上述问题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白云湖街党工委书记孙志辉受到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凡新明,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夏茅经济联社党总支副书记、社长刘逸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该街道办事处主任孔高翔、城管科科长何望平、城管科职员许永、夏茅经济联社党总支书记刘见满、夏茅经济联社社委刘盛在等5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海珠区凤阳街有关人员落实环保工作慢作为

  经查,海珠区凤阳街五凤经济联社下属五村一社、康乐五社等经济社未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未全面落实上级环保工作部署,违规将物业出租给涉污企业生产,对环保突出问题排查整改不力。

  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郑均怡、刘婷、麦家丞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认真开展环保监督检查;五村一社社长梁雄辉、副社长黄月娟,康乐五社社长罗志成、副社长罗念锡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郑均怡、刘婷、麦家丞受到调离岗位、通报批评处理,梁雄辉、黄月娟、罗志成、罗念锡受到通报批评、扣发年度绩效奖励处理。

  荔湾区海龙街道有关人员巡查河涌不力

  近期,荔湾区委组织督导组开展环保下沉督导时,发现大和涌、大和水闸口、江尾涌、芙蓉路等地段垃圾堆积影响周边环境问题。经查,该街道海北经济联社干部魏春伟、罗元主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河涌日常巡查不到位,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魏春伟、罗元主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来源:2018年7月4日广州日报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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