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7年11月,广州市共监测10个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为地表水水源(河流型9个,湖库型1个)。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根据近5年全项目水质分析结果,调整表3(80项)中需增测的特定项目。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10个在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其中1个为Ⅰ类标准,占10%;7个为Ⅱ类标准,占70%;2个为Ⅲ类标准,占20%。各水源水质状况的详细情况见附件。
备注:
1.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通过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且经环保部门确定为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件
2017年11月广州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 名称 监测月份 水源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质 类别 达标 情况 超标指标 及超标倍数 1 广州 201711 广州西江引水 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 — 2 广州 201711 顺德水道南洲水厂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 — 3 广州 201711 东江北干流刘屋洲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 — 4 广州 201711 沙湾水道黄阁水厂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 — 5 广州 201711 沙湾水道东涌水厂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 — 6 广州 201711 沙湾水道沙湾水厂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 — 7 广州 201711 秀全水库 湖库型 Ⅲ 达标 — 8 广州 201711 流溪河花都段 水源 河流型 Ⅲ 达标 — 9 广州 201711 流溪河从化第三水厂水源 河流型 Ⅰ 达标 — 10 广州 201711 增江河柯灯山水厂水源 河流型 Ⅱ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