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已归档)
[信息时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划定
【 字体:

时间: 2018-12-15 11:47  来源:信息时报A4版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要求广州将禁止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南沙、从化、增城城市建成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者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港作机械、林业园林机械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械、桩工机械、开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叉车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配有燃油发动机且发动机在出厂设计时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