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要求,现将广州市201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17年,本市坚决按照上级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细化措施,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35.21万吨,综合利用量511.28万吨,综合利用率95.53%;处置量23.22万吨,处置率4.34%;贮存量3.14万吨(表1)。
注:1. 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包括综合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2. 综合利用率(或处置率)=综合利用量(或处置量)/(产生量+综合利用(或处置)往年贮存量)。下文中所涉及的类似概念含义相同,不再说明。
表1 2017年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指标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535.21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511.28 |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2.39 |
处置量 |
万吨 |
23.22 |
处置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04 |
贮存量 |
万吨 |
3.14 |
排放量 |
万吨 |
0.00 |
本市主要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污泥,合计占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量的61.63%(表2)。
表2 2017年广州市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前5位)
固体废物名称 |
2017年产生量(万吨) |
占总量比例(%)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处置量(万吨) |
贮存量(万吨) |
粉煤灰 |
177.55 |
33.17 |
177.55 |
0.01 |
0.01 |
炉渣 |
53.23 |
9.95 |
47.10 |
3.50 |
2.64 |
冶炼废渣 |
51.64 |
9.65 |
51.46 |
0.18 |
0.0001 |
脱硫石膏 |
36.48 |
6.82 |
36.50 |
0.01 |
0.67 |
污泥 |
10.89 |
2.04 |
2.75 |
8.15 |
0.0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3,其产生量合计占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33.34%。
表3 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企业(前5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 |
主要固体废物种类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处置量(万吨) |
1 |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
50.23 |
冶炼废渣 |
50.17 |
0.06 |
2 |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
38.62 |
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 |
38.62 |
0.00 |
3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33.49 |
粉煤灰、炉渣 |
30.25 |
0.67 |
4 |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
28.73 |
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 |
28.73 |
0.00 |
5 |
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27.37 |
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 |
27.37 |
0.00 |
(二)危险废物。
1.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55.89万吨,综合利用量23.21万吨,处置量28.10万吨,贮存量4.58万吨(表4)。
表4 2017年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指标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55.89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23.21 |
处置量 |
万吨 |
28.10 |
贮存量 |
万吨 |
4.58 |
排放量 |
万吨 |
0.00 |
本市产生的主要工业危险废物是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含铬废物(HW21)、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合计占本市工业危险废物总量的72.29%(表5)。
表5 2017年广州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前5位)
废物类别 |
2017年产生量(万吨) |
占总量比例(%)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处置量(万吨) |
贮存量(万吨) |
表面处理废物(HW17) |
13.60 |
24.33 |
4.08 |
8.74 |
0.83 |
含铜废物(HW22) |
9.59 |
17.17 |
9.51 |
0.08 |
0.003 |
含铬废物(HW21) |
6.17 |
11.03 |
2.56 |
0.05 |
3.56 |
染料、涂料废物(HW12) |
6.71 |
12.00 |
0.07 |
6.56 |
0.08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 |
4.34 |
7.76 |
4.02 |
0.30 |
0.0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企业见表6,其产生量合计占本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54.37%。
表6 2017年广州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前5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危险废物产生量(万吨) |
主要危险废物种类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处置量(万吨) |
1 |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
11.13 |
含铬废物(HW21)、表面处理废物(HW17) |
3.88 |
2.94 |
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7.26 |
废碱(HW35)、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 |
3.70 |
3.55 |
3 |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6.05 |
染料、涂料废物(HW12) |
0.004 |
6.05 |
4 |
名幸电子(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
3.21 |
含铜废物(HW22)、表面处理废物(HW17) |
3.15 |
0.06 |
5 |
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分厂 |
2.74 |
染料、涂料废物(HW12) |
0.001 |
2.73 |
2.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17年,本市企业在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执行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企业有2661家,执行工业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58290份,危险废物市内转移量33.96万吨;本市企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执行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企业有417家,执行工业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6738份,危险废物跨市转移量为11.23万吨,其余为产废企业自行利用处置13.08万吨。
3.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2017年,本市共有24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见附件),其中,22家企业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企业(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申领了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企业(广州汇龙废矿物油回收服务中心)向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4家持证经营单位核准经营类别共36大类,核准总经营规模140.4万吨/年。2017年实际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57.81万吨。
(三)医疗废物。
1. 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2017年,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25146.68吨,全部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
2.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2016年12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同意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新建3套35吨/日立式旋转连续热解气化焚烧炉及其处理系统(2用1备),处理规模为70吨/日,并淘汰现有的4台往复式炉排炉。2017年项目稳步推进,并进入规划报建与施工许可审批。
根据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本市还需再新增一座不少于30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目前,医疗废物第二处理中心项目处于规划选址阶段。
(四)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
1. 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产生处置情况。
根据广州市水务局提供数据,2017年度广州市48座城镇生活污水厂共处理城镇生活污水16.48亿吨,产生污水处理污泥74.50万吨(2017年部分污水处理厂完成污泥干化减量改造,干化后污泥含水率为30%~40%,其余污泥含水率为80%)。
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主要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制作营养土、堆肥干化、环保建材利用等方式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主要由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滔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肇庆明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惠州瑞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宁县奥茵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圣茵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茂名万华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源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理。
2. 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情况。
2017年,本市全面推进已建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设施改造建设,新建污水厂的污泥干化减量设施与厂区同步建设。
目前,已完成大坦沙、西朗、沥滘、中新、永和、新塘等6座污水厂污泥干化减量改造;猎德污水厂完成干化车间主体结构封顶;新华、狮岭污水厂干化设施正在施工,其他污水厂正处于前期或招标阶段,拟于2018年底建成。
(五)河涌淤泥。
2017年,市水务局制定了《广州市河涌淤泥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了河涌淤泥普查工作,经普查,本市各区计划清淤方量约313.73万立方米,计划于2018-2019年实施清理。为明确淤泥处理处置管控措施,实现全过程闭合监管,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河涌清淤及淤泥处理处置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六)城市生活垃圾。
1. 生活垃圾。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供数据,2017年,广州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量为737.66万吨,处置率100%。其中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为526.11万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507.69万吨(卫生填埋量为416.58万吨,焚烧处理量为91.1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6.5%。
2. 餐厨垃圾。
2017年,本市餐厨垃圾处理量为31.09万吨。未资源化利用量为29.77万吨,其中市属设施处理量为19.84万吨,花都区处理量为9.28万吨,番禺区处理量为0.47万吨,增城区处理量为0.18万吨;资源化利用量(广州市餐厨废弃物循环处理试点项目)1.32万吨。
3. 建筑垃圾。
2017年,本市共办理建筑废弃物排放案件365宗,总排放量约2206万立方米;办理建筑废弃物消纳案件6宗,可消纳总容量约1800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处置约280万吨,源头减量排放约147万立方米。
4. 动物尸骸等固体废物。
2017年,本市共处理动物尸骸和废弃肉制品3659吨,粪便186440吨。
5.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2017年,本市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座,包括焚烧处理设施2座: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二分厂,总处理能力约3000吨/日;填埋处理设施6座: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番禺区龙美火烧岗生活垃圾填埋场、花都区狮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增城区棠厦生活垃圾填埋场、增城区陈家林生活垃圾填埋场、从化区城市废弃物综合处理场,总处理能力约1.35万吨/日;生化处理设施1座:广州市餐厨废弃物循环处理试点项目,总处理能力200吨/日。
本市目前在建设施及计划项目共20个,其中在建卫生填埋项目2个,总库容2690万立方米;在建资源热力电厂5座,总处理能力1.1万吨/日;生化处理设施8座,总处理能力0.46万吨/日。计划新建焚烧设施5座,总处理能力1.6万吨/日。
三、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本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已全部完成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
附件:广州市2017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docx
信息发布城市:广州市
信息发布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发布日期:2018年6月1日
信息发布周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信息提供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