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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01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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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环案〔2018〕49号


丰汉军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建议推行工况实时监视,提高有机废气污染监察水平》(第3018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大力推进VOCs(挥发性有机物,即有机废气)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完善排放源基础数据。我市从2013年起,每年结合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建设工作,不断完善VOCs源清单建设,逐年细化和修正相关基础数据信息,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提供支撑。
    二是按照省统一部署的“一企一方案”原则推进整治工作,通过实施从源头、生产过程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整治,不断提升VOCs治理水平和监管能力。其中在源头治理方面,主要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把关控制VOCs增量,对生产型、存储型、使用型等各类涉VOCs的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中提出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工艺要求,督促建设单位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方面,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审核和技术改造,要求企业的生产车间、生产线或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提高VOCs收集率;在末端治理方面,通过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开展VOCs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及应用,按照不同行业特征分别采取适用的治理技术开展治理,要求企业逐步淘汰、更新落后治理设施,提高废气净化效率。截至2017年底,全面完成209家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末端治理或关停搬迁;按计划有序推进“一企一方案”评估、综合整治及核实工作。
    三是抓好重点行业VOCs整治。按照各行业的不同特征,充分利用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的力量,大力推进各重点行业整治。2017年全面完成545座加油站、13座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评估整改,建立健全业主单位主导、企业自律、政府监督的油气排放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整治方案并推进实施。
    二、关于“有机废气治理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建议所开展的工作
    我市已将VOCs治理工作纳入“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但由于VOCs种类繁多,涉及的企业量大面广,VOCs治理总体仍处于摸索和不断完善阶段。目前,国家、省及我市正通过实践经验积累,不断完善VOCs整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逐步健全VOCs监管执法体系。
    (一)完善VOCs整治法规体系。
    2016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门针对VOCs整治工作的特点,增加了VOCs源头及过程控制的条款,将VOCs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环节,明确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原材料及其产品的VOCs含量、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生产活动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以及安装使用VOCs污染治理设施等要求;同时,设立对应的处罚条款,可对未按规定落实VOCs整治要求的查处,不断完善VOCs环保监管机制。
    (二)逐步制定完善VOCs在线监测相关标准规范。
    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连续自动监测技术目前处于研究和发展阶段,当前常用的固定源VOCs在线监测技术主要包括光离子化检测法(PID)、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法(FID)、干涉增幅反射检测法(IER)等,不同监测方法各具优缺点,适用对象不一。如目前广泛使用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法(FID)虽在精确测量VOCs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采样要求高、测量时间长、专业化要求高等特点而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省已于2016年出台推荐性标准《固定污染源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DB44/T 1947-2016),于近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干涉增幅反射检测器(IER)法技术要求》的起草并正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目前正组织开展火焰离子化监测(FID)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的前期研究。不断完善相关行业排放标准,我省在“十二五”期间陆续组织编制和出台了印刷、家具、制鞋、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集装箱等五大行业VOCs排放标准,为我省完善重点行业治理提供支持。
    (三)逐步推广VOCs实时监控平台建设。
    一是推行工业企业在线监控。为强化日常监管及风险防范,对因有机废气导致的异味应急事件及时研判处置,完善分析研判及应急处置机制,我市相关区先行先试,试点开展并推广VOCs在线监测;其中黄埔区对电子元件制造业等六大行业95家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对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南沙区在加强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物预警监测的同时,在部分VOCs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废气排放。
    二是试点开展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控。我市于2017年印发《广州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范(试行)》,从2018年起选取22座加油站试点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通过试点逐步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日常管理,完善油气排放实时监控机制。
    三是结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情况,我市按照省部署的重点企业“一企一方案”综合整治工作,逐步推进和完善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继续加大VOCs排放企业环境监管力度,逐步推进VOCs实时在线监测,进一步提高有机废气监控水平。2018年按计划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试点建设并投入运行,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进一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工业企业VOCs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0日


    (联系人:冯强,联系电话:8320315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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