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 11:47 广州环保网
《广州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实名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实结果。凡被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一律按规定兑付奖金。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基本属实的,涉黑案件视情给予50000~200000元奖励;涉恶案件视情给予2000~50000元奖励。举报奖励由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确认并发放奖励金。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办法》规定,对涉及不同违法犯罪人员的举报,查实属于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同一线索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成果,可以同时给予见义勇为证书等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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