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人〔2022〕4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2022年6月23日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决定:
孙艳军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总工程师职务;
冯霞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孟德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平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曾胜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四级高级主办;
黄一峰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福有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娴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余以义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友宏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天河、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