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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孙艳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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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环人〔2022〕41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

  2022年6月23日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决定:

  孙艳军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总工程师职务;

  冯霞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孟德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平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曾胜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四级高级主办;

  黄一峰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福有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刘娴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余以义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友宏同志任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天河、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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