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管理生态环境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噪声、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拟订和监督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