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外事、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组织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称评定工作。承担扶贫、对口支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