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7 10:2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天河区某汽修企业将一面写有“环境保护好卫士,真心为企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对分局悉心帮扶企业合法经营、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表示由衷的感谢。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大多环境违法行为是企业无心之失,一经发现也能立即改正;而一旦被处罚,不仅在经济上增加负担,还会在信用上留下污点。天河分局执法人员在加强监管、帮扶企业规范管理的同时,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执法力度和温度,真正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工作作风。”
2023年7月,天河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程序向该企业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多次到现场指导企业落实整改要求。该企业深刻认识到其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危险废物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立行立改,强化员工环保业务管理培训,并承诺今后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天河分局结合全案证据材料,考虑当事人属于小微企业且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执法,并在责改期内主动完成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复查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不予处罚情形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据了解,2023年以来,天河分局坚持推进宽严相济,用好《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广州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听企声、纾企困、解企忧、暖企心,作出免罚案件53宗,免罚金额731.9万元,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纠错、自觉守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天河分局负责人表示:“一面锦旗,一份肯定。天河分局在新的一年将继续强化‘执法+服务’,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探索适用执法‘观察期’制度,将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推行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不断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