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6 14:4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估环境质量排放状况的重要依据,真实、准确的数据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近年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持续强化天河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学习提能力。认真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学习《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事项规范管理作业指导书》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引,明确职责分工、文件依据、检查内容、工作流程、工作反馈、注意事项等内容及检查准备、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程序要求;学习生态环境监测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汇编,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类案件“以案代训”,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促进规范执法。
专项执法严监管。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详细检查环境监测机构名称和主体是否与资质认定证书相符,授权签字人是否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批准,标准物质、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采样时间和频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等要求,报告中的监测方法与所用监测方法是否一致,报告结果与原始记录是否一致,报告和原始记录上是否有伪造签名的嫌疑等内容。2022年以来,天河分局共出动执法、监测人员60人次,检查监测机构15家次,发现问题28个并督促落实整改。
多措并举强震慑。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方式,在全覆盖检查基础上,把举报投诉较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检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一案多查”,在查处其他类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线索并立案调查,实现监测机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2022年以来,天河分局共立案查处3宗未按照环境监测规范从事环境监测活动案件,罚款12.5万元。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