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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和运维公司双处罚 市生态环境部门严厉打击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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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18:1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对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一套烟气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情况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系统的基准氧含量参数未按照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规定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基准氧含量设置为9%(现场设置为15%),以致上传至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平台)和广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部分污染物数据折算浓度低于实测浓度,未能真实反映排污状况,即未保证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该烟气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由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安装并负责运维。2021年7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再次现场检查时,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运维人员现场将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的基准氧含量从“15%”改为“9%”。该运维公司未履行保障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州市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规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对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某建材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和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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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值守执法联动、现场突击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在线自动监控违法行为10起,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加大非现场执法的巡查力度,督促排污企业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守法经营,同时将持续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助力持续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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