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15:10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一季度“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从2018年以来各区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场所和市河长办提供的工业企业(村级工业园)名单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实施交叉抽查,保障抽查的公正性。检查前开展业务培训,统一完成整治的判定标准。
检查的内容为今年新完成整治的“散乱污”场所“三个一批”分类处置落实情况以及2018年、2019年 “散乱污”场所整治成果巩固情况,其中以石井河口、东朗、大墩、鸦岗、蕉门等断面涉及区域、流域的“散乱污”场所为重点。检查组共检查全市35个镇(街)98个村(居)的场所312个,抽查了市河长办提供的名单内工业企业83个,共发现问题11个。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各区上报已完成整治的 “散乱污”场所中,发现3个升级改造类“散乱污”场所未完成整治;二是在各区上报已完成整治的 “散乱污”场所中,发现2个升级改造类“散乱污”场所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现场未能提供排水许可证;三是在市河长办提供名单中,发现3个未能提供环保手续,3个未提供排水许可证。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现场检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街镇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验收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