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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布地方标准《污染源污水监测现场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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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14:52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重要文件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依托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技术基础,先行先试,牵头组织相关行业单位编制了广州市地方标准《污染源污水监测现场质量控制技术规范》(DB4401/T 243—2024)(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24年2月23日实施。

  《标准》规定了污染源污水监测的现场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包括现场监测人员、监测设备与辅助用品、现场调查、采样点位与位置、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现场采样与监测、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现场监测数据审核、监测过程摄录等方面。

  作为广州市第一部专门针对污染源污水监测现场质控的地方标准,《标准》的发布与实施,突破了多项关键技术难点,统一了污染源污水监测的现场质控措施要求,有利于解决行业痛点难点问题,对广州地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污染源污水执法或日常监管监测、防范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真、准、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配套我国生态环境案件的司法诉讼要求,通过统一技术规范,规范实施污水监测的证据链条,提高污染源污水监测工作的法律有效性。

  二是运用快速便携仪器法作为关键质量控制技术,对污染物污水监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一步佐证样品一致性以及运输保存过程不受污染、不被调换。

  三是针对未经监测直接出具数据或调换样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问题,提出监测过程摄录、采集现场加标样品、实验室样品与现场水样比对等要求,严防数据弄虚作假。

  下一步,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继续秉持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继续加大监测技术规范研究和推广力度,为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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