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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分局以“三举措”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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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16:0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提高越秀区辖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越秀分局持续组织对辖区内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日常监管,截至9月底,已对辖区14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并且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中3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一是全面检查,严格监管。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取越秀分局执法人员与越秀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实现行政执法与专业技术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检查组通过听取监测机构负责人汇报,实地查看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设施设备,查阅监测资质材料与环境监测原始数据记录等方式,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能力范围开展环境监测,是否存在隐瞒、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结果等问题,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控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二是协同执法,联动增效。越秀分局与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对越秀区内3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检查,通过联动检查、互通信息,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变“分开走”为“一起走”,降低机构迎检负担。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判分析,两个部门共同采取监管措施,形成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部门联合监管合力,推动越秀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强化沟通,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部分监测机构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仪器检定状态未更新等问题,越秀分局检查组积极跟进督查指导,并且及时倾听机构反映的意见建议,努力协调解决监测机构发展中遇到的经营困难,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工作抓紧抓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接下来,越秀分局将持续推进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工作,贯彻“谁委托,谁监管”“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行为,促进越秀区社会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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