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情况
废水排放量: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4018.92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9426.23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下同)废水排放量为147.09万吨。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全市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617.90吨,农业源(大型畜禽养殖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3.79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7186.25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4.27吨。
氨氮排放量:全市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17.24吨,农业源(大型畜禽养殖场)氨氮排放量为3.36吨,生活源氨氮排放量为17867.43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为7.87吨。
二、废气情况
工业废气排放量: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4710.44亿立方米。
二氧化硫排放量:全市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909.69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6.23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6.92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全市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001.39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96.40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4.98吨。
烟(粉)尘排放量:全市工业源烟(粉)尘排放量为10638.04吨,生活源烟尘排放量为25.08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烟尘排放量为14.72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情况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23.11万吨,综合利用量601.28万吨,处置量20.80万吨,贮存量3.30万吨;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0.61万吨,综合利用量25.30万吨,处置量33.85万吨,贮存量 4.4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