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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广州市环境质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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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度

广州市环境质量通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二年五月

 

 


 

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01年是全面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三年一中变”工作的最后一年。市委、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带领全市人民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GDP)2684.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实现了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期目标,进一步增强了综合经济实力,为广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环境质量继续改善

20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城市为目标,圆满地完成了以“三年一中变”和迎“九运”为重点的全部环境保护工作,为九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良好的设施和优美的环境,被国家建设部授予迎九运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整治特别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荣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全市总体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朝着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

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

2001年,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分别为0.051毫克/立方米、0.071毫克/立方米、0.150毫克/立方米和0.073毫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量年平均值为6.26吨/平方公里.月,也优于广州地区暂行标准;蓝天白云出现率为57.0%,比2000年增加5.9个百分点。

2001年空气污染指数(API)范围在17~134之间,空气质量出现优和良的天数达353天,占全年的96.71%;蓝天出现频率为57.0%,高于2000年;首要污染物的出现比例分别为可吸入颗粒物63.3%,二氧化硫20.4%,二氧化氮16.4%。城区空气污染以机动车污染和工业污染为主。

2001年广州地区降水酸度(pH)值为4.59,略劣于2000年,酸雨频率较2000年增加了8.14个百分点,酸雨污染形势不容忽视。

2.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继续好转,东江北干流(广州段)水质尚清洁,流溪河水库水质优良

珠江广州河段氨氮年均值为1.83毫克/升,溶解氧年均值为3.6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为4.48毫克/升,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为3.28毫克/升,亚硝酸盐氮年均值为0.156毫克/升,石油类年均值为0.023毫克/升,总磷年均值为0.19毫克/升,7项水质主要指标均优于2000年,水质继续好转;除氨氮、亚硝酸盐氮、总磷和溶解氧外,其他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全河段属中度污染级。各监测断面污染从重到轻依次为猎德、黄沙、东朗、长洲、硬颈海、墩头基、平洲、鸦岗和莲花山断面,入境的鸦岗、平洲断面和出境的莲花山断面污染程度相对较轻。

市区18条河涌(塞坝涌由于清淤工程未进行监测)水质污染严重,主要以石油类和有机污染为主,而挥发酚、锰和汞污染也占有一定比例,其中沙河涌、西濠涌、鸭墩水、棠下涌、东濠涌和车陂涌属严重污染级,其余河涌属重度污染级。

2001年,荔湾湖、东山湖相继完成截污、清淤工程,麓湖截污工程也已完成,正进行改善湖水水质的实施工程,荔湾湖和麓湖湖水水质已有所改善,总的来说市区四个人工游览湖污染仍然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汞、石油类、锰等。四个人工游览湖污染从重到轻排序依次为流花湖、东山湖、麓湖和荔湾湖,其中前三个湖属重度污染级,荔湾湖属中度污染级。

东江北干流(广州段)全河段平均污染指数仅为0.18,属尚清洁;五个断面中只有石龙河总磷出现超标,其余断面各项目未出现超标;与2000年相比,全河段平均污染指数下降0.11。

流溪河水库水质优良,水质为Ⅰ类,属清洁级别。

3.城区声环境质量继续好转

2001年区域环境噪声为54.1分贝,比2000年下降 0.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68.9分贝,比2000年下降 0.2分贝。

    2001年城区昼间等效声级(Leq值)为62.0dB(A),夜间等效声级(Leq值)为55.9dB(A)。与2000年对比,2001年城区昼间等效声级持平,夜间等效声级下降0.3 dB(A)。

 

三、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2001年我市在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同时,总体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2001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取得了如下几方面的成绩。

    (一)地方环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于2001年6月1日开始施行,标志着在目前国家现有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中,我市已全部完成了相配套的地方环保法规的立法工作。经修订后的《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也于10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了法制保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及我国加入WTO的要求,我市还启动了对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进行清理整编工作,并废止了于1997年9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禁止生产、经销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的规定》。

    (二)环境保护前置管理的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

2001年我市在对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实行环保前置管理的基础上,又对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提前进行了环保前置管理。在实施“南拓发展战略”、启动番禺黄阁片的区域性开发工作中,环保部门提前介入,先后组织编制了《番禺区黄阁片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和《大南沙地区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环保方面的建设性意见。理顺了环保与规划部门共同对餐饮业等污染型项目审批管理的职责,规定凡在广州市区内的住宅楼、商住楼改建餐饮业等有污染隐患的项目,必须先到规划部门办理改变功能手续,环保部门凭规划部门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办理环评等手续,规划部门再凭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准予报建,从而提高了对餐饮业的审批质量,有效杜绝了因前置管理不足而带来的污染扰民问题。

    (三)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广州城市“南拓、东进、北优、西联”的战略规划为指导,以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为目标,开展了《广州市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01年5月完成了有十多位国内知名专家参与的咨询。

2001年还针对未来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问题,组织开展广州市工业环保规划、东部工业环保规划、南部环保规划、水资源环保规划和流溪河环保规划等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环保监督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1.“环保严打”收到良好的警示效果

为了巩固我市“一控双达标”取得的成果,防止已达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反弹,制止“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禁止猎杀、经营野生动物、盗伐林木,有力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我市环保、经贸、监察、林业、工商、建设、农业、城管等部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经贸委、监察部、林业局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结合本市存在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环保严打”行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共出动5335人次,检查了5000多个单位,严处了近30个违法单位,收到了良好的环境警示效果。

    2.迎“九运”专项执法取得明显效果

为了以一流的环境迎接“九运会”在广州的举办,以实际行动当好东道主,我市环保等多个部门,在做好平时环保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开展了迎“九运”专项环境执法整治工作。据监测,“九运会”期全市空气质量保持在优和良的水平,为运动员和来宾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3.强化水环境污染监督管理

建成东江北干流刘屋洲河段新水源泵站,使供水能力占全市供水量三分之一的西洲、新塘水厂的水源水质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流溪河饮用水源,分四期对60多公里的堤围进行整治,强化对两岸陆源污染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对西村、石门、江村一级水源保护区和卫生河两岸违章建筑的村民住宅、仓库及个体经商摊档等生活垃圾、废弃物和废水进行了拆除和清理,使江村、石门、西村水厂吸水点的水质得到改善。

各区、县级市完成了辖区内禽畜养殖业养殖规模、污染及治理状况和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大了对禽畜养殖业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

    4.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

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了规范管理,检查产生废弃物的企事业单位122家,查处环境固废污染案件8宗。番禺区开展了区属以下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越秀区开展了废油脂规范化管理的试点工作,荔湾、东山、天河开展了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集中回收处理工作。

(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开展

从200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对未列入《广州市汽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车型目录》的车型一律不予上牌。被列入国家限期停产名录的5种车型按期停止了生产。加大对报废车辆的处理力度,对于应报废的小车采取当场轧压、大车采取切割大梁等强制报废措施,共报废机动车5163辆。

机动车道路检测执法工作正常开展,路检点共设置21个,共检测汽车176340辆次,排气合格的109769辆次,合格率为62.2%;其中汽油车91024辆次,排气合格的69325辆次,合格率为76.2%;柴油车85316辆次,排气合格的40444辆次,合格率为47.4%;共检测摩托车32758辆次,排气合格的16903辆次,合格率为51.6%。检测车辆中本地点总数的50.3%,合格率为73.4%。

    (六)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经过挖潜改造,处理能力由30万吨/日提高到33万吨/日,三期工程(22万吨/日)开展了征地拆迁工作;猎德污水处理厂一期22万吨/日工程已投入运行,使珠江前航道水质有所改善,二期工程(22万吨/日)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西朗污水处理厂首期20万吨/日工程已于2001年8月开始施工,厂外管线也同时施工建设;沥滘污水处理厂首期30万吨/日工程开展了征地拆迁摸查、项目环评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完成了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外集污总干管西濠涌到东濠涌3300米的截污渠箱工程,沙基涌截污和污水泵站建设正在施工。新河浦涌、东山湖、西濠涌、荔湾涌三期、荔湾湖截污工程已基本完成。17条重点河涌整治工程取得新进展,共整治43.5公里,对12条河涌进行清淤15.4万立方米。基本完成了荔湾湖、东山湖和麓湖的截污、清淤和水质净化工程。

铺设改性沥青路面约150万平方米,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和高速公路上安装隔声屏障15千米,使敏感点位噪声降低2~5分贝,其中广州动物园路段降低了11分贝。

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征地150多亩,并开展了地质钻探工作。完成了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的立项工作。兴丰垃圾填埋场已完成一区首期土方工程及进场道路工程花都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的渗出液处理工程已经完工。日处理量为300吨的全国第一座垃圾机械化分拣中心于2001年4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

(七)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本着“环境保护,以民为本”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切身的环境问题。在继续保持24小时开通83190084投诉热线电话的同时,按全国统一部署,于8月23日开通12369环保举报与投诉热线电话,大大方便了市民反映环境问题。据统计,市级环保部门共收到市民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5020件,反映2528个单位的环境污染问题,承办各级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19件,市长专电30件、领导批文9件、上级部门交办267宗,已全部按时间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及回复,市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受到了市民的好评。

在2001年10月由市人大举办的“广州市人民最满意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中,市环保局荣获2项承办优秀奖、2项会办优秀奖,占了评选出的12项优秀议案、建议总数的三分之一,充分体现了保护环境、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八)环保基础工作蓬勃发展

完成包括大气、水生物、地面水、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路口汽车尾气等常规监测工作,获有效数据74万多个。在完成常规监测任务的同时,还围绕各阶段环保监督管理中心工作,开展了工地扬尘监测、广州体育馆爆破监测、“九运会”各场馆监测及多项水质调查及监测等工作。完成了《珠江广州河段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了专家的咨询论证。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获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有机项目协作定值实验室资格,国家环保总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单位资质认可。

中挪合作项目《广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与规划系统》、UNDP援助项目《广州市氮氧化物污染控制能力建设》两大国际合作项目基本结题,前者已通过验收,后者已通过成果鉴定,整体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抗生素类制药废水纳膜分离及综合处理研究》通过了验收和成果鉴定,其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围绕本年度世界环境日主题——“世间万物,生命之网”,开展了穗港澳深珠中(山)联合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的指示,在“6·5”世界环境日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禁吃野生保护动物万人签名活动,全市有近十万人参加了活动,将本年度环保宣传推向了高潮,取得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效益。全省唯一环境专业报——《珠江环境报》获准公开出版发行。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的工作稳步开展,全市创建成绿色学校、幼儿园的比例达到11.5%,环境教育达标学校比例为32.6%。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环保工作的重要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一控双达标”、创建文明城市等全市性环保专题多媒体汇报系统的制作工作。完成了政务公开及网络办公自动化等软件的开发工作。广州环境保护网站已开通20多个栏目,信息发布量不断扩大。天河区环保局等单位也建立一区级环境保护网站。

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级环保机构都得到了保留,有的区、县级市还得到加强。各级环保局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使部门职能得到转变,内设机构趋于合理、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工作热情不断提高,为搞好环保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天河区环保局获得2000~2001年度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越秀区环保局、花都区环保局、广州市环科所荣获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荔湾区环保局、越秀区环保局、天河区环保局、广州市环保宣教中心获广州市文明单位称号。越秀区环保局与解放军91592部队获广州市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广州市环保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获省“双达标”先进单位,广州市环保局还获广州市“三年一中变”工作优胜单位,越秀、东山、荔湾、天河、黄埔、芳村、花都区环保局,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获“三年一中变”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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