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度广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概述
2002年,我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全市完成国民生产总值(GDP)3001.69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在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广州市委、市政府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大都市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2002年度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全市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续荣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后,获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迪拜)奖,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二、全市总体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
(一)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
2002年,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分别为0.058毫克/立方米、0.068毫克/立方米、0.161毫克/立方米和0.082毫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量年平均值为5.94吨/平方公里.月,优于广州地区暂行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较2001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分别增长13.7%和12.3%。见表一。
表一 2002年广州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及与2001年对比
项目 | 2001年 | 2002年 | 变化幅度(%) | 评价标准 |
二氧化硫(mg/m3) | 0.051 | 0.058 | +13.7 | 0.06 |
二氧化氮(mg/m3) | 0.071 | 0.068 | -4.2 | 0.08 |
一氧化碳(mg/m3) | 1.97 | 1.80 | -8.6 | 4.00 |
总悬浮颗粒物(mg/m3) | 0.150 | 0.161 | +7.3 | 0.20 |
可吸入颗粒物(mg/m3) | 0.073 | 0.082 | +12.3 | 0.10 |
降尘量(t/Km3.月) | 6.26 | 5.94 | -5.1 | 8.0 |
蓝天出现频率(%) | 57.0 | 46.9 | -10.1 | -- |
注:评价标准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年均值标准,其中一氧化碳为日均值标准,降尘量为广州地区暂行标准。
(二)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略优于2001年
2002年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略优于2001年,但不容乐观。氨氮、溶解氧、总磷、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指标年平均值分别为1.89毫克/升、4.2毫克/升、0.19毫克/升、3.26毫克/升、4.46毫克/升和0.03毫克/升,其中氨氮和溶解氧的年平均值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总磷均出现超标,汞和挥发酚也出现超标,其他指标则全年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见表二。
表二 2002年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状况及与2001年对比
项目 | 2001年 | 2002年 | 变化幅度(%) | 评价标准 |
溶解氧(mg/l) | 3.6 | 4.2 | +16.7 | ≥5 |
氨氮(mg/l) | 1.83 | 1.89 | +12.4 | ≤1.0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4.48 | 4.46 | -0.4 | ≤6.0 |
生化需氧量(mg/l) | 3.28 | 3.26 | -0.6 | ≤4 |
石油类(mg/l) | 0.023 | 0.030 | +30.4 | ≤0.05 |
总磷(mg/l) | 0.19 | 0.19 | 0 | ≤0.20 |
注:评价标准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2002年区域环境噪声为54.1分贝,与2001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为68.6dB(A),比2001年下降0.3 分贝。见表三。
表三 2002年广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状况及与2001年对比
单位:分贝
项目 | 2001年 | 2002年 | 变化幅度(%) |
区域环境噪声 | 54.1 | 54.1 | 0 |
道路交通噪声 | 68.9 | 68.6 | -0.44 |
三、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一)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按照先做好生态环境规划和路网规划,后修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单项规划的总体思路,组织和推进了《广州市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该规划的技术论证工作;根据“规划先行,从严控制”的原则,分别完成了《广州市南部拓展区环境保护规划》、《广州市水资源环保规划》、《广州市流溪河环保规划》等3项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强化调查研究在环境保护决策管理中的基础作用。2002年,我市开展了禽畜养殖业污染状况及全市水污染源现状等多项环境污染源的调查和有关政策调研工作。同时强化国内外先进智力成果在环境保护决策管理中的参谋作用。邀请了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就南沙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出谋划策,为南沙地区的产业结构政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环境污染
进一步拓展环保前置审批的方式和领域,目前已实现了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总体验收、工商许可发照及年检等领域的环保前置审批。
2002年,我市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引入生态建设和总量控制理念,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设和运营全过程控制的措施,坚决不让生产工艺落后和被淘汰的项目上马,严禁建设“十五”小及其它粗放型、高能耗、重污染的项目。同时加强了对大型建设项目及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对广州内环路放射线工程、广州花卉博览园等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103宗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三)加强环保监督执法力度
1、开展重点工业企业的脱硫工作
以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80%以上的65家工业企业为重点,全面强化工业和饮食服务业企业脱硫的监督执法工作。要求这65家重点企业,必须在2005年底前分期分批安装使用脱硫设施及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安装脱硫装置之前,必须使用低硫燃料和脱硫、固硫剂。恒运电厂成为全国首家实现所有机组全部配套脱硫设施并运行的企业。
2、推进对饮食服务业的污染治理
针对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突出问题,我市在推广“油改气”、促进饮食行业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基础上,又以荔湾区为试点,开展了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的工作,同时探索油烟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参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管理,督促饮食服务业使用低含硫燃料、脱硫剂以及安装使用脱硫设施。
3、强化水环境污染监督管理
重点防止工业污染源达标后的反弹,全面清查了503家自然停产企业、156家停产治理企业的达标反弹、违法排污和擅自复产情况。对广州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大力度保护饮用水源,正式启动实施西部饮用水源地的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新塘地区印染漂洗厂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全市水污染重点企业安装使用污水COD在线监测装置。采取措施加强禽畜养殖业污染整治,以番禺区为试点开展了禽畜粪便综合利用工作。
4、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
完成了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建设前期工作方案的编制和全市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继续推进越秀区废油脂收集处置管理试点工作,荔湾区开展了废机油集中收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并开始向全市推广。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分类收集率达到45%。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利用率达到15%。开展了对违法焚烧固体废物的执法检查,全市基本上结束了用露天焚烧方式处理假冒伪劣产品及违法出版物的历史。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开展
继续依据国家对机动车的测试标准,加强对在用机动车排放的控制,加大对新车审核工作的力度,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型一律不受理上牌、不办理迁入,不核发牌照。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实行申请延缓报废车辆排气超标一票否决制度,颁布了《广州市摩托车报废管理规定》。提高机动车排放控制技术水平,我市第一台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检测车投入运行。加强油品监督,开展了推广使用含硫不超过0.05%的车用柴油的准备工作。
(五)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面启动了大坦沙、猎德、沥滘、西朗四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到2002年年底,4个厂区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按计划完成,主体工程已动工建设;全年共完成污水治理项目招标119项,签订合同金额15.5亿元,完成投资10.06亿元(其中外资1.75亿元)。司马涌、石井河二期、东濠涌、沙河涌、猎德涌、马涌、下市涌、塞坝涌、沙面截污工程已进场施工,大部分工程已过半;流花湖截流池工程已清淤2000立方米,水闸的土建基本完成;新市涌、景泰涌截污工程施工已上网招标。
珠江堤岸九期工程已完成工程量85%,完成投资95%。根据《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基本上制止了河涌乱搭乱建、乱丢垃圾、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
继续实施“森林围城”工程,全市(十区)新增公共绿地面积200公顷。
前期设计填埋容量2千万立米、总投资5.4亿元的兴丰垃圾填埋场正式投产,实现了垃圾污水零排放。日焚烧发电处理1000吨生活垃圾的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奠基动工。新建垃圾压缩站24座。
(六)环境监测与信息等基础工作稳步发展
在优化布点论证的基础上,我市的空气质量国控网点从原有的6个调整为9个,并按国际标准建设自动监测站房。推进地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开展了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周报工作。新增了垃圾填埋场环境、近岸海域水质、有机污染项目以及大型建筑工程室内和居民室内环境监测。开展了推行机动车简易工况法的实车检测工作。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加强了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启动了广州环保城域网的建设工作,建立了广州市地理信息浏览系统、大气污染网上月度申报管理系统、固体废物申报管理系统、辐射与放射污染源管理系统等污染源数据库。
(七)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围绕本年度世界环境日的主题,联合珠江三角洲兄弟城市及港、澳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环境保护,联合行动”的理念,贯彻 “区域协调的战略”,促进了环境宣传的社会化进程,社会化环境宣传呈现出由自发向自为转变的良好势头。
学校环境普及教育也蓬勃开展。新增59所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目前,全市各级绿色学校达到1257所,其中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357所,区级绿色学校1257所,省级“绿色学校”4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