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环监〔1996〕914号)的规定,编制《广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
一、概述
2003年,我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污染防治,全年完成国民生产总值(GDP)3466.63亿元,比上年增长15%,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二、全市总体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
(一)工业废气、废水排放量比2002年减少
2003年,全市工业用煤1634.36万吨,比2002年增加229.84万吨,其中燃料煤1410.68万吨,比2002年增加228.14万吨;工业用燃料油155.14万吨,比2002年减少1.08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18263108万标米3,比2002年减少5292229万标米3。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34113万吨,比2002年增加1902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213万吨,比2002年减少2935万吨;排放达标率为86.66%(达标排放量18384万吨),比2002年上升1.56个百分点。
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538.9万吨,比2002年增加121.2万吨;综合利用量547.3万吨,比2002年增加151.5万吨;综合利用率92.7%,比2002年增加4.1个百分点。
(二)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
2003年,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分别为0.059毫克/立方米、0.072毫克/立方米和0.099毫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月降尘量为6.11吨/平方公里.月,优于广州地区暂行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分别比2002年上升20.7%和10.6%,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区防尘保洁工作。见表1。
表1 2003年广州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及与2002年对比
单位:mg/m3(降尘量t/Km2.月)
项目 | 2002年 | 2003年 | 变化幅度(%) | 评价标准 |
二氧化硫 | 0.058 | 0.059 | +1.7 | 0.06 |
二氧化氮 | 0.068 | 0.072 | +5.9 | 0.08 |
可吸入颗粒物 | 0.082 | 0.099 | +20.7 | 0.10 |
总悬浮颗粒物 | 0.161 | 0.178 | +10.6 | 0.20 |
降尘 | 5.94 | 6.11 | +2.9 | 8.0 |
一氧化碳 | 1.80 | 1.84 | +2.2 | 4.00 |
注:评价标准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年均值标准,其中一氧化碳为日均值标准,降尘量为广州地区暂行标准。
(三)珠江广州河段17项指标达标
2003年珠江广州河段22项评价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等17项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氨氮、粪大肠菌群、生化需氧量、溶解氧、石油类年平均值分别为2.80毫克/升、41526个/升、6.03毫克/升、3.8毫克/升和0.052毫克/升,超过Ⅲ类水质标准,见表2。
入冬以来珠江流域降雨量锐减,枯水期珠江广州河段水质比2002年同期差,市区地表水抗御不利水文气象条件的能力脆弱,必须不断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力度。
表2 2003年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状况及与2002年对比
单位:mg/l
项目 | 2002年 | 2003年 | 变化幅度(%) | 评价标准 |
溶解氧 | 4.2 | 3.8 | -9.52 | ≥5 |
氨氮 | 1.89 | 2.80 | +48.2 | ≤1.0 |
高锰酸盐指数 | 4.46 | 4.58 | +2.69 | ≤6.0 |
生化需氧量 | 3.26 | 6.03 | +85.0 | ≤4 |
石油类 | 0.030 | 0.052 | +73.3 | ≤0.05 |
总磷 | 0.19 | 0.20 | +5.26 | ≤0.20 |
注:评价标准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四)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2003年广州市区域环境噪声为54.5分贝,比2002年上升0.4分贝,优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标准;道路交通噪声为68.6分贝,与2002年持平,优于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标准。见表3。
表3 2003年广州市区域环境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状况及与2002年对比
单位:dB(A)
项目 | 2002年 | 2003年 | 变化幅度(%) |
区域环境噪声 | 54.1 | 54.5 | +0.74 |
道路交通噪声 | 68.6 | 68.6 | 0 |
三、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开展了史无前例的抗非典环保行动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医疗废物、废水污染防治第一线,舍身忘我,全身心投入,积极抗非典斗争。
非典期间,环保、卫生部门联合下发了全国抗非典期间第一个强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管的规范性文件,以加强监管。全面开展医疗垃圾和医疗废水处理执法行动,全市未发生一例因医疗废水、废物传播病毒而感染非典的病人。5月全市组织开展“为人民健康而战”爱国卫生月,7月开展环境保护行动月战役,使得非典疫情较快得到控制,并防止住反弹,为全国和国际控制非典疫情取得成功经验。
(二)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及区、县级市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责任单位由26个增至28个,形成了建设、城管、市政、环卫、规划、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市经委积极开展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检查和污染事故隐患排查;市商业局专项整治废弃油脂;市公安局和环保局密切配合,严把机动车入户、年检及报废关;市交委加快公交车辆的更新换代;市水利局大力推进河涌整治,实施水环境工程;市规划局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态优先”原则贯彻到各专项规划中;市市政园林局全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市市容环卫局加快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再生利用步伐;市工商局严格把好年检关和市场准入关,有效控制新污染源;市林业局等部门大力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广州海事局、港务局推进对船舶排放污染物的规范管理,确保水域和港口的环境安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积极开展建设工地施工噪声及施工扬尘污染执法,拆除珠江广州河段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各区县高度重视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芳村区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开展环保督察;荔湾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指导环保工作;黄埔区人大、政协定期组织环保工作视察。
(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针对近年来全市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消耗迅速增加,二氧化硫污染呈加重趋势的现状,制定实施了《广州市2003年—2005年二氧化硫控制计划》;积极推动企业安装使用脱硫设施、推广低硫燃料,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造纸有限公司等16家重点工业企业的31台锅炉安装使用了脱硫设施,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7517吨;集中力量加强了重点工业企业的监控,向56家大气重点污染企业发放了二氧化硫临时排污许可证,确保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年平均浓度达标。
加强在用机动车年检、路检和抽检,责令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新车执行欧洲Ⅰ号排放标准。全年道路抽检机动车83339辆次,合格率72.8%;复检机动车16434辆;用车大户抽检汽车21218辆次,合格率93.6%。从9月起,市公交企业全面改用含硫量小于0.05%的低硫柴油,公交车排气污染问题得到一定控制。
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2003年—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珠江广州河段综合整治重点、措施和阶段目标,成立由24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市珠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解,积极落实整治工作。
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西朗污水处理厂首期、沥窖污水处理厂首期、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进展顺利;市区22条河涌截污、19座泵站建设、209公里污水管道铺设正在加紧推进,预计2004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可达到142万吨/日。
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防治水库湖泊污染的通告》,清拆“两违”建筑4万多平方米,清理“三无”船舶138艘,清拆养牛场和养猪窝棚885个,清理网箱养鱼场2000余亩。
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对157家不法排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停业、关闭、限期整改。9月省七委局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后认为,我市对清理整顿工作重视,部署周密,重点突出,真抓实干,执法有力,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省部署的任务。
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专家评审制度。全年市级共审批新建项目738宗,总投资51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4亿元,占总投资的3.9%,比2002年上升0.4个百分点,环保投资力度有所加大。
全面启动和实施青山绿地工程,大力进行城市林带、城市林区、城市园林建设和采石场全面复绿。新增及改造城市道路绿化带45公里,新增公园12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全市林地面积达29.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1.4%。已批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总数达50个,总面积7.5万公顷,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0.01%。
按照“生态优先”原则,积极促进南沙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协调发展。完成丰田汽车等30余宗新建项目环保审批;组织南沙地区区域环评和全区环境本底、湿地、水生生态、产业可行性调查,为南沙开发建设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制定南沙地区参照实施欧洲环境标准的初步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四)环保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能力扩至401项,获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无机项目协作定值实验室资格证书”,成为全国同时获得无机和有机协作定值实验室资格的3个地级市环境监测站之一;荣获2003年度全国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工作突出单位和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突出单位称号。各区、县级市环境监测站基本完成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转版工作,海珠、番禺、东山区环境监测站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海珠区还率先建立区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组织完成《广州市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广州市水资源环保规划》、《广州市流溪河环保规划》、《广州市工业发展环境保护规划》、《广州市南部拓展区环保规划》和《广州市东部工业区环境保护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全市及各区、县级市以爱国卫生月、环保行动月、世界环境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加大宣传声势;在《广州日报》等报刊开设环保专版,提高环保新闻报道频次,在电视台播放环保电视专题、专辑、公益广告等方式,扩大舆论引导范围;积极开展针对决策者、企业家、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等不同层次的环境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环境宣教的主导作用。
全年共创建16个省级绿色社区,29所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49个市级绿色社区,66所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执信中学等4所学校(幼儿园)受到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