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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州市环境质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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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8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情况

     2008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07年持续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继续得到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并持续得到改善。

城市空气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降尘量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与2007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9.8%13.8%7.8%,月均降尘量下降6.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比例上升3.03个百分点。

2008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年份

二氧化硫

(毫克/米3)

二氧化氮

(毫克/米3)

可吸入颗粒物

(毫克/米3)

降尘(吨/千米2·月)

优良天数

(天)

优良天数比例

2007

0.051

0.065

0.077

6.14

333

91.23%

2008

0.046

0.056

0.071

5.74

345

94.26%

变化幅度

-9.8%

-13.8%

-7.8%

-6.5%

+12

+3.03

个百分点

降水: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4.47,比2007年上升0.05pH单位,降水酸度降低;酸雨频率为77.8%,比2007年下降4.8个百分点。

——全市江河水质总体良好,饮用水源水质持续改善。

饮用水源: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法)为80.96%,比2007年提高4.97个百分点,其中南洲水厂、西洲水厂、新塘水厂、沙湾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巴江水厂、江村水厂、秀全水厂、石门水厂和西村水厂达标率比2007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西北部饮用水源地水资源紧缺,其水质主要受氨氮、粪大肠菌群、石油类等污染物影响。

珠江广州河段: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属Ⅳ类,丰水期水质符合Ⅲ类。参与评价的23项水质指标中有19项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氨氮、溶解氧、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其它江河:

东江北干流水质继续保持良好,水质属Ⅲ类。

流溪河从化段水质继续保持良好,水质属Ⅲ类。

流溪河白云段有17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挥发酚、石油类和汞等3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总磷和粪大肠菌群符合Ⅴ类标准,氨氮平均浓度劣于Ⅴ类标准。

白坭河有16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等5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溶解氧符合Ⅴ类标准,总磷劣于Ⅴ类标准。

沙湾水道有20项指标符合国家Ⅱ类或Ⅰ类标准,总磷符合Ⅲ类标准,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符合Ⅳ类标准。

市桥水道有18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氨氮、总磷、溶解氧和石油类等4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粪大肠菌群劣于Ⅴ类标准。

增江水质保持优良,23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Ⅱ类或Ⅰ类标准。

蕉门水道、洪奇沥水道有21项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符合Ⅳ类标准;凫洲水道、小虎沥水道(南沙)22项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石油类符合Ⅳ类标准。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保持良好。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0dB(A),与2007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9.1dB(A),比2007年下降0.1dB(A)

二、2008年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措施 

——大力推进“空气整治50条”,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084月我市颁布实施了《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空气整治50条”),成立以张广宁市长为组长、2位常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4位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实施产业“退二进三”,推动“中调”战略、综合防治机动车污染、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开展加油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联动珠三角城市群实施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治等7个方面共50条措施,全面铺开了我市实现创模目标后新一轮大规模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

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污染。2008年全市新增脱硫能力2.2万吨,全市烟气脱硫能力累计达到12万吨/年。关停小火电企业13家共140万千瓦机组,淘汰69家落后小水泥厂963万吨产能。瑞明电厂、恒运电厂D厂安装脱硝装置,预计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000吨。

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2008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通告》、《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和《关于逐步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500多个加油站全部实现供应国Ⅲ标准车用燃油;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08万多个;全市6800辆公交车和18721辆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

综合整治饮食服务业污染。200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及其配套的《工作方案》,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工作。环保部门责令餐饮业完成关停或整改290家,工商部门取缔违法饮食店档2430家。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全市98%以上的工地达到文明施工要求;严厉打击“泥头车”违规行为,“旋风行动”专项整治查处“泥头车”违法行为856宗;安排2.96亿元用于全市道路改造、保洁、维护、护栏清洗工作。

开展加油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研究制订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初步方案,选择5座加油站、2座储油库和10辆油罐车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对油气制造业、汽车整车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调研工作。

——整治水环境力度空前加大,为实现2010年亚运会前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在水环境整治中采取举全市之力、大手笔投入、倒排工期等超常规措施,强化源头防控、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出台治水方案。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张广宁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治水领导小组,通过污水治理、调水补水、河涌综合整治三大工程,确保20106月前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还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其配套的《综合执法方案》。

提高治水资金投入。市政府计划投入486.15亿元开展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此外还组建了市水务投资集团,充分发挥投融资功能,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集建设资金。

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至2008年底已建成13座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200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5.09%

大力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年底已全面完成珠江前航道和28条(段)河涌截污,完成了56条河涌综合整治,大大改善了市区河涌的景观和水质。

实施调水补水工程。2006年开工建设的北部水系引水工程正有序推进,将从珠江西航道引水为北部河涌补水。珠江西航道、前航道和海珠、荔湾4个调水补水系统工程正抓紧建设,实现对中心城区河涌的生态补水。

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以西部饮用水源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流溪河、沙湾水道和东江北干流流域污染防治。西部水源挂牌督办的78家企业,已有74家关停、4家完成整改。江村水厂、石门水厂、西村水厂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比2007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治污减排力度明显加强,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治污减排力度不断加大,200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4.33%5.13%,再次实现双下降,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全面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全市已形成烟气脱硫能力12万吨/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达200万吨/日。

不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关停或搬迁退二企业已有43家,关停13家小火电。

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对276家市管重点企业、2000多家区管重点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全市3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环保监督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市民环境权益和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67宗,作出行政处罚2242宗,罚款总额达7056.48万元,超过过去30年总和。

切实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对涉及8个区(县级市)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工业集聚区污染以及市民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12类环境问题、146家排污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到年底已有140家关停,5家完成整改,1家部分完成整改。

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5次针对环境污染、辐射风险隐患的大排查;全年共接报各类应急事件98宗,均得到妥善处置。

有效解决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全市环保部门全年共接投诉19222件,办结17793件,办结率92.57%

三、2009年改善环境质量主要措施

2009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将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抓好大气、水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实现2009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9%5%以上的目标,为实现“到2010年一大变”、举办“绿色亚运”、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花园城市”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深入推进“空气整治50条”,突出抓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防治,着力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问题;突出抓好饮食服务业油烟、工地扬尘、噪声污染和机动车冒黑烟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切身环境问题。

——举全市之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并不断完善收集管网,抓紧开展121条河涌综合整治,继续推进西江引水等补水调水工程。分期分批全面清理整顿全市范围内废(污)水排污单位,打击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禁止向饮用水源保护区直接排放污水。

——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快减排工程建设外,继续抓好结构减排,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和刚性指标。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打击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企业和污染情况反弹、屡查屡犯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努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确保我市环境安全,为群众创造生态优良、环境优美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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