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度广州市环境质量通报 一、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1999年,广州市按照增创发展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总体思路,紧密围绕"三个确保"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拓进取,加强管理,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政策措施,宏观经济运行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高,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期目标如期实现。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063.37亿元,比1998年增长13.3%;完成工业总产值2774.59亿元,比1998年增长14.2%。 二、环境质量保持相对稳定,环境质量指标有所好转 1.环境质量总体水平 1999年,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在国民经济增长13.3%的同时,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部分环境质量指标有所好转,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正朝着协调发展方向迈进。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降尘等主要指标均比1998年有所降低,其中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接近广州地区暂行标准,但氮氧化物仍劣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降水酸度有所减轻,但酸雨仍比较严重。 珠江广州河段有机污染较重。 珠江广州河段水质重金属指标优于Ⅲ类地面水标准,而工业有机污染治理成效仍被城市生活污水持续增长、处理滞后所遮掩,有机污染指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特别是西航道和前航道溶解氧指标劣于Ⅴ类地面水标准,“水质性缺水”正严重威胁着城区饮用水源。市区各河涌、人工游览湖石油类和有机污染严重,水质大部分劣于Ⅴ类地面水标准。东江北干流(广州段)水质优于珠江广州河段,上中游为Ⅲ类地面水,下游为Ⅳ类地面水。流溪河水库水质保护最好,达到Ⅱ类地面水标准。 所有水体丰水期水质优于平水期,平水期水质优于枯水期。 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机动车禁鸣喇叭和街道噪声达标治理取得成效,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有所下降,但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仍比较严重,夜间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尤其突出。 2.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1999年广州城区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54毫克/立方米,比1998年(0.061毫克/立方米)下降11.5%,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182毫克/立方米,比1998年(0.202毫克/立方米)下降9.9%,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为2.29毫克/立方米,比1998年(2.42毫克/立方米)下降5.3%;年降尘量8.16吨/平方公里.月,比1998年(8.22吨/平方公里.月)有所下降,接近广州地区暂行标准;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为0.114毫克/立方米,比1998年(0.124毫克/立方米)下降8.1%,但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28倍。 从4项主要污染物污染分担率来看,氮氧化物是突出的空气污染物。交通稠密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虽比1998年下降,但仍高出其它功能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城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全年52期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的空气污染指数API范围为55(良 Ⅱ级)~218(中度污染 Ⅳ级),未出现重度污染(Ⅴ级),其中有27周为良,占51.9%;21周为轻度污染,占40.4%;4周为中度污染,占7.7%。51周的主要污染物均为氮氧化物。环境空气质量属良好的增加13周,轻度污染减少11周,中度污染减少3周,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 广州地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4.78,比1998年(4.72)有所回升,酸雨频率为62.6%,比1998年(61.4%)有所上升,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3.地面水质 珠江广州河段非离子氨年均浓度为0.027毫克/升,比1998年(0.029毫克/升)下降6.9%,溶解氧年均浓度为2.4毫克/升,石油类年均浓度为0.12毫克/升,与1998年持平,亚硝酸盐氮年均浓度为0.213毫克/升,比1998年(0.101毫克/升)上升111%,升幅较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也有所上升。铅、铬、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氰化物、砷等有毒有害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但中下游总汞年均浓度和超标率比1998年有所上升。 珠江广州河段接纳了整个市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多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使得市区工业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滞后于其排放量增长速度,掩盖了工业废水治理成效。珠江广州河段石油类和有机污染依然严重,承载能力脆弱,枯季、汛季降水量比正常年份偏少,水质有机污染就出现比较明显的恶化。全年溶解氧仅为Ⅲ类地面水水质标准值的48%,石油类超标1.4倍,总磷超标0.9倍;溶解氧、石油类、总磷超标率在80%以上。 19条市区河涌基本上变成了城市污水的纳污通道,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涌,许多宾馆、酒楼饮食服务业的污水也仅作简单的初级处理后,为河涌所接纳。各河涌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化学耗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4个人工游览湖石油类和有机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 东江北干流(广州段)水质较好,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亚硝酸盐氮未超标,受工业废水、第三产业生活污水和船舶废水污染,全河段pH值、总磷和石油类出现超标。 从化流溪河水库水质优良,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 市区饮用水源分布在珠江广州河段西航道至黄埔航道、东江北干流(广州段)下游,其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各饮用水源重金属污染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但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数和浊度超过《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85)。 综上所述,广州水污染防治,特别是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根据中短期环保投入和环境管理实际情况,城市污水治理需要实行大、小规模相结合,分散、集中相结合,综合、专项相结合原则;既要积极建设大型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也要加强现有治理设施监督管理,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 4.城区声环境质量 1999年广州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为54.7分贝(A),比1998年[55.1分贝(A)]下降0.4分贝(A),低于国家Ⅱ类区环境噪声昼间标准[60分贝(A)]。市区大约315.6万人生活在50~60dB(A)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生活在该范围的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大约47.0万人生活在60分贝(A)以上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生活在该范围的人口继续呈下降趋势。 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为70.8分贝(A),比1997年[71.2分贝(A)]下降0.4分贝(A),继市政府颁布实施《关于整治机动车噪声污染的通告》后,主要交通干线铺设新型沥青路面对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取得成效。 城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区域、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和工业区昼间环境噪声基本能够达标,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区域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环境噪声在部分季度达标,部分季度超标,工业区夜间环境噪声普遍超标。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昼、夜环境噪声均超标,夜间环境噪声尤其严重。 三、工业排污基本得到控制,生活污水超过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三 1.总体排污状况 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全体市民支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工业废水、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噪声等污染排放基本得到控制。同时,随着城市建设与发展,城区面积和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已超过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三。 2.废水排污状况 1999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0.81亿吨,与1998年基本持平,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占77.9%,比1998年增加0.16亿吨(增幅2.0%);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39亿吨,比1998年减少0.16亿吨。 按照全市“一控双达标”安排,103家市属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1999年有77家企业废水要达标,2000年有26家企业废水要达标。据统计,77家企业已有79%完成达标任务。 3.废气排污状况 1999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640亿标立方米,比1998年增加28.8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占58.6%,比1998年增加5.5%。工业消烟除尘率达到97.0%,工艺废气处理率达到90.1%。全市烟尘排放量4.71万吨/年,工业粉尘排放量19.54万吨/年。 污染源年度监督监测结果表明,餐食旅馆业烟色治理成效较好。80厂次重点工业污染源烟色监测,超标率为35.0%,相应223条次烟囱监测,超标率为16.6%;31厂次重点工业污染源烟尘监测,超标率为54.8%,相应59条次烟囱监测,超标率为57.6%;1981家次餐食旅馆业烟色监测,超标率为9.2%,相应2600条次烟囱监测,超标率为7.9%。 继续加大了在用机动车的排污执法力度,在用机动车安装净化装置的比例明显增加,排污状况有所改善。在用汽车抽检7134辆,比1998年增加3834辆,达标率为90.1%,与1998年基本持平;路检254463辆次,比1998年增加48086辆,达标率为66.3%,比1998年下降6.7个百分点;路检超标车辆复检99056辆,比1998年增加44706辆,其中56.7%安装了净化产品,比1998年下降6.0个百分点。 4.噪声源状况 城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控制成效明显,而生活噪声源影响面仍然较广,全年城区噪声源平均构成情况为:生活噪声源占57.9%,交通噪声源占11.4%,工业噪声源占8.4%, 施工噪声源占0.5%,其它噪声源占21.8%。 污染源年度监督监测结果表明,76厂次重点工业污染源噪声监测,超标率为59.2%,相应395个次边界噪声监测,超标率为40.3%;2748家次餐食旅馆业噪声监测,超标率为50.2%,相应5901个次边界噪声监测,超标率为37.5%。 四、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1.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完成良好 市环保局结合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新情况,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实现城市面貌“一年一小变”与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和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拟定了全年环保目标责任状的内容,并在3月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由林树森市长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新一轮的环保目标责任状。会后,各单位很快将各自的环保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加以落实。从年底对全年环保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的检查看,各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比1998年好。 花都市、从化市继续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番禺市也正式启动创建活动。增城市以及东山、荔湾、越秀、海珠、芳村、天河等区也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目标,积极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区、环保模范小区和生态示范区的工作,使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2.“一控双达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控双达标”工作是近两年全国、全省和全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短缺等诸多困难,全市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使这项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李卓彬副市长在6月17日召开的全市“一控双达标”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一控双达标’工作,各单位负责‘一控双达标’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把工作抓起来,抓出成效。哪个单位出了问题,拖了广州市的后腿,就要拿哪个单位领导是问”。 市政府还下达了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的通知,要求全市206个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必须分批在12月31日和2000年12月31日前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否则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条文坚决停产或关闭。市、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因势利导,抓住机遇,紧急跟踪,迅速召开各企业主管局、集团、总公司负责人及具体环保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经过各有关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的努力,全市列入国家考核范围的2941家工业企业至年底已有2572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达标率87.5%,超过了国家和省要求达到80%的目标。在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强化老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全市还强化了对新污染源的控制工作。环保部门严格把关,拒绝审批不合规定的项目。据统计,市级环保部门全年依法审批487个定址项目和479个报建项目,验收251个项目。 3.饮食服务业“油改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998年12月28日市政府发布并实施了《关于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的通告》,规定200个餐位以下的饮食服务业必须在1999年7月1日前使用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市、区环保部门将“油改气”工作列为“一年一小变”的一项硬任务,分区分片、分人分任务展开了拉网式的督查,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到6月30日,全市辖区内200个餐位以下的5300家饮食服务单位(未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招待所和食堂),已有5035家使用清洁能源,占总户数的95%;对于拒不改用清洁能源的75个业户,则在《广州日报》曝光,并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至7月底,全部完成“油改气”的整改任务。“油改气”较好地改善了饮食业经营地段附近住户的生活环境质量,在各种环境污染投诉中,第四季度市民对饮食业污染投诉比例比1998年同期下降26.17%。 4.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所有路检点都同时开展了汽油车和柴油车的检测工作,加大了对柴油车的执法力度,并在1998年强化路检的基础上,又增加机动车的巡检点。全年累计路检汽油车16.079万辆,其中合格车辆12.063万辆,合格率为75.01%;经路检不合格的市区汽油车,基本上安装尾气净化产品。对不合格的柴油车,其治理手段已从过去单一的“洗缸”向安装净化产品、投放添加剂、调校车辆等多元方向发展。 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3月19日起对摩托车排气进行路检执法工作。全年共检测1.674万辆次摩托车,其中1.158万辆次排气合格,合格率为69.10%。 此外,还按计划完成了500辆公交车、2000辆出租车改装液化石油气(LPG)和建设5个加气站的工作,并已正式投入使用;还成功申请成为国家汽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试点城市。 5.以“一年一小变”为核心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以“一年一小变”为核心,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明显改观。 市容市貌整洁了,各种脏乱现象得到全面整治,市容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全年建成垃圾压缩站82座,配置压缩车120多台,垃圾袋装上门收集率97.5%,减少垃圾桶56%。新创建市容达标路段36条,共41958米。 大地更绿了,全年新增公共绿地面积383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4平方米,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9.34%,比1998年提高了1.26个百分点。 道路变宽了,全市新建道路总长 75公里、约150万平方米,改造扩宽道路总长53.5公里,共110万平方米。 小区变美了,全市360个居住小区实现清违复绿,占小区总数的65%。 城市变亮了,全市新设和更新路灯11119杆,完成了3个重点地段“光亮工程”。 此外,还开展了整治市区河涌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投入31125多万元,清疏15条近30公里河涌,并交由环卫局负责水上保洁工作;开展了司马澳口涌、荔湾涌三期、新河浦涌、沙基涌等截污工程;投资1.6亿元完成珠江堤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13公里。 6.环保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除了开展“油改气”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外,为配合“一年一小变”工作,还开展了全市统一的多项执法大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噪声、夜间营业性噪声、“白色污染”、机动车噪声、车用汽油-柴油及河涌污染等进行执法检查。市、各区及县级市环保部门还密切配合,开展了“一年一小变”中有关占道经营、整治河涌和建筑工地的大检查行动,处理了一批违规行为。 五、问题与建议 随着人口的增长,城市范围不断向外拓展,由于历史原因和规划不当,造成人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广州水泥厂和广钢的污染扰民问题成为投诉热点即是最为典型的案例。 针对这类问题,一方面加强对工厂环境污染的监控,将污染扰民降到尽可能最低的限度,另一方面责令工厂限期易地改造,同时要积极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认真推行环保关口前移,从审批程序的源头上设置环保关口把关,避免类似问题的产生。 由于历史“欠帐”太多,城市基础设施欠缺,生活污水处理率较低,已危及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石井河污染问题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案例。 解决的办法是市政府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将之列为“三年一中变”、“2010年一大变”的项目,并对污水处理厂的布点作合理的空间规划,将有关的工程建设逐年纳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环保目标任务。 由于投资者缺乏环保法律意识,市郊及县级市少部分项目,在未得到环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就新建扩建厂房,有些甚至在污染处理设施尚未建成或闲置的情况下就擅自投入生产。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增城市万鑫染整有限公司、新塘兰枫漂染厂、广利漂染厂等多家企业即是如此,而且还建在广州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明显违反环保法规。 针对这类问题,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在切实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的同时,及时加强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绝不手软。 少数地方受局部经济利益的驱使,漠视环保法规,造成突出环境污染。如增城市新塘镇漂染企业群、仙村镇水泥群污染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森林都曾多次率队前去视察、督促整改,至今仍未解决。一些污染企业甚至记下增城市环保执法人员的汽车、摩托车号码,雇人通风报信,逃避检查,个别业主甚至还扬言要对环保执法人员“动武”。 这类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市有关规定,将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当地各级党政一把手身上,明确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完成不力的不能晋升职务,甚至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因政府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很多污染扰民的工业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开业时均有相关部门的批文,却没有环保方面的审批手续。 对于此类问题,政府部门在审批项目过程中,需要增加或强化环保审批手续,使环保关口前移而不是滞后,更不能不要,切实做到“先证后照”,避免企业在开业后的生产经营中污染扰民。 由于环保部门人力、物力、财力、设备不足,无法对一些存在偷排污染物嫌疑的企业进行随机监督检查,收集有力证据,难于执法,也存在少数环保部门执法不力,对部分明显违反环保“三同时”项目未能及时执法惩处。 对于此类问题,环保部门一方面要对自己的工作作改进,堵住管理上的漏洞,加强监督管理的手段,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也希望在机构改革中,各级政府切实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精神,加强对环保机构的建设,切实解决环保人员长期严重偏少、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保工作要求的矛盾。 跨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如芳村区上游南海市平洲区工业新村和盐步工业区的各种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对河网水体造成严重污染,使芳村区河道呈墨黑色,出现发黑发臭,沿岸树木脱皮枯死。对于此类问题,需要从流域规划上进行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