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度
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
(公众版)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一年五月
一、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2000年广州市继续按照增创发展新优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总体思路,坚持“开拓进取、稳中求快、加强管理、有效增长”的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扩大有效需求,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前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目标,圆满完成“九五”计划目标。
200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383.07亿元,比1999年增长13.6%;工业总产值3088.79亿元,比1999年增长14.7%,实现了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期目标,进一步增强了综合经济实力,为广州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环境质量有所好转
2000年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环境治理投入,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把环保目标责任制、“一控双达标”等工作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建设管理“三年一中变”目标及以整洁、优美环境迎接全国第九届运动会有机结合起来,抓住重点,全面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果。全市总体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部分环境质量指标转好。
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00年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总悬浮颗粒物、降尘等主要指标年均值均低于1999年,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5毫克/米3,比1999年(0.054毫克/米3)下降16.7%,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61毫克/米3,比1999年(0.069毫克/米3)下降11.6%,一氧化碳年均值为2.20毫克/米3,比1999年(2.29毫克/米3)下降3.9%,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为0.158毫克/米3,比1999年(0.182毫克/米3)下降13.2%,降尘年均值为7.34吨/千米2.月,比1999年(8.16吨/千米2.月)下降10.0%,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优于广州地区暂行标准。
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降尘等4项主要污染指标分担率来看,降尘污染相对比较突出,其次是总悬浮颗粒物,城区空气污染以机动车污染和工业污染为主;从各功能区综合污染指数(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降尘4项主要污染指标计)来看,商业区污染相对较重,混合区和工业区次之,清洁区污染相对较轻。
全年52期环境空气质量周报统计说明,城区空气质量状况以良为主,占69.2%,比1999年上升17.3个百分点,优由0上升为21.2%,没有出现中度污染,全年API最高值(污染指数)降至199。自2月8日以二氧化氮取替氮氧化物后,首要污染物由氮氧化物变为总悬浮颗粒物,所占比例为75.6%。
全年广州地区降水pH年均值为4.71,略低于1999年(4.78),酸雨频率为62.3%,比1999年(62.6%)略有下降,酸雨污染仍较严重。
2.珠江广州河段有机污染较重,东江北干流(广州段)水质尚好,流溪河水库水质优良
珠江广州河段水质重金属指标优于Ⅲ类地面水标准,而工业有机污染治理成效仍被城市生活污水持续增长、处理滞后所遮掩,有机污染指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特别是西航道和前航道溶解氧指标劣于Ⅴ类地面水标准,“水质性缺水”还威胁着城区饮用水源。市区各河涌、人工游览湖石油类和有机污染严重,水质大部分劣于Ⅴ类地面水标准。东江北干流(广州段)水质优于珠江广州河段,除上游(石龙桥断面)为Ⅴ类地面水,下游(新塘断面)为Ⅳ类地面水,中游(3个断面)为Ⅱ类地面水,全河段水质尚好。流溪河水库水质保护最好,达到Ⅱ类地面水标准。
珠江广州河段溶解氧年均值为2.8毫克/升,优于1999年(2.4毫克/升),石油类年均值为0.09毫克/升,优于1999年(0.12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为4.67毫克/升,优于1999年(4.78毫克/升),亚硝酸盐氮年均值为0.208毫克/升,优于1999年(0.213毫克/升),总磷年均值为0.24毫克/升,劣于1999年(0.19毫克/升),非离子氨年均值为0.033毫克/升,劣于1999年(0.027毫克/升),生化需氧量年均值为3.83毫克/升,劣于1999年(3.62毫克/升),而铅、铬、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氰化物、砷等有毒有害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珠江广州河段接纳了整个市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多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使得市区工业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滞后,掩盖了工业废水治理成效。全河段承载能力脆弱,石油类和有机污染依然严重,溶解氧年均值仅为Ⅲ类地面水水质标准值的56%,石油类超标0.8倍,总磷超标1.4倍;溶解氧、石油类、总磷超标率在70%以上。
19条市区河涌基本上变成了城市污水的纳污通道,沿岸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涌。许多宾馆、酒楼饮食服务业的污水也仅作简单的初级处理后直排河涌。各河涌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化学耗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4个人工游览湖石油类和有机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化学耗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东江北干流(广州段)水质较好,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亚硝酸盐氮未超标,受工业废水、第三产业生活污水和船舶废水污染,全河段总磷和石油类出现超标。
从化流溪河水库水质优良,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
市区饮用水源分布在珠江广州河段西航道至黄埔航道、东江北干流(广州段)下游,各饮用水源重金属污染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经污染源调研分析及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总大肠菌群数也最终达到国家标准。
综上所述,广州水污染防治,特别是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仍任重道远。根据中短期环保投入和环境管理实际情况,城市污水治理需要实行大、小规模相结合,分散、集中相结合,综合、专项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积极建设大型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也要加强现有治理设施监督管理,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组合,对老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对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
3.城区声环境质量继续有所好转
2000年广州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为54.2分贝(A),比1999年[54.7分贝(A)]下降0.5分贝(A),低于国家1类区环境噪声昼间标准[55分贝(A)]。市区大约369.2万人生活在40~60dB(A)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生活在该范围的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大约36.2万人生活在60分贝(A)以上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生活在该范围的人口继续呈下降趋势。
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为69.1分贝(A),比1999年[70.8分贝(A)]下降1.7分贝(A),继市政府颁布实施《关于整治机动车噪声污染的通告》后,部分主要交通干道修建隔声屏障,部分主要交通干道铺设改性沥青路面削减噪声,以及在用机动车加强维护、改善车况,这些措施均有效地降低了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功能区中1类区(居民区)的昼、夜间和3类区(工业区)的昼间噪声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仅3类区昼间噪声比1999年上升0.2分贝(A),其余功能区噪声低于1999年或与1999年持平。
三、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改革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将以往由市长与各区区长、县级市市长及有关部门领导签定责任状形式改变为以市政府指令性任务形式,下达给各区、县级市及有关部门执行,各区、县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将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有关基层单位落实。年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规定对下级政府和(或)管辖部门进行检查、考评。
2.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促进污染防治
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2001年初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为适应依法治市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还全面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围绕“一控双达标”等环保工作,不断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有效扼制了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推动了一些老大难环境问题的解决。
还于2月、7月和10月分别对未完成污染源达标任务的企业和流溪河水源保护区进行执法检查;5月下旬和10月上旬,为配合全省城乡建设会议及世界大都市年会的召开,开展了全市烟色监控执法行动;6月底和7月上旬,开展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执法大检查行动;8月底,开展以“一控双达标”为主题的执法检查。
据统计,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进行各类环保执法检查1996次。共查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2136宗,其中环保行政处罚773宗,限期治理213宗,限期整改1177宗,有力地打击了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执法力度和效力明显加强。
3.以技术和管理相结合,努力完成“一控双达标”任务
“一控双达标”是国务院决定要在2000年底完成的一项硬任务,也是全市“三年一中变”的一项硬指标,市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多次作重要指示。
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加强了监督管理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仅市级环保部门对“一控双达标”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就出动500多人次,对120多个企业的达标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国家和省对我市的“一控双达标”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多次到我市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为防止重点企业排污达标后出现反弹现象,我市还按省政府规定,全面完成了对列入省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视装置的工作任务。
在开展“一控双达标”工作中,市环保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将达标工作与企业资产重组相结合、与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与城市功能区调整相结合,使许多企业不但在治理污染中求生存,而且还得到了发展,逐步走上了环境与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也为完成“一控双达标”之后的巩固工作打下了基础。
各区、县级市对“一控双达标”工作也非常重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天河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很早就完成了任务,番禺区克服达标企业数量多的困难、花都区结合创模活动、增城市扫除各种阻力,均较好地完成了达标任务。
4.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三年一中变”的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容市貌得到进一步美化
①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西朗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沥滘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完成立项建议书并上报国家计委审批;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久拖未决的番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首期10万吨/日工程已落实,输送管道和截污工程、征地、拆建工作已在紧张进行,预计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增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也已开始。
3月正式投入运行的猎德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区在前航道,处理后有又排入前航道,其猎德断面平水期水质明显优于1999年同期,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非离子氨和石油类平均浓度比1999年同期有所改善,其中溶解氧、石油类和氨氮有比较明显的改善,而亚硝酸盐氮平均浓度比1999年同期差,也正是前航道水质好转,自净能力增强所致,这说明猎德污水处理厂的投入运行已对前航道水质改善比较明显的作用。
②河涌整治
猎德污水处理厂收集总干管西濠涌至东濠涌渠箱3300米工程已全部完成;沙基涌截污和污水泵站、司马涌覆盖、麓湖和新河浦涌截污工程已基本完成;石井河河堤建设已完成并开始组织清淤;其它河涌堤岸整治和绿化已完成8563米。
③饮用水源保护
投入4.63亿元建设东江北干流刘屋洲河段新水泵站,使我市供水量三分之一(120万米3/日)的西洲和新塘两个水厂的水源从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提高到Ⅱ类。
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李坑资源发电厂和兴丰垃圾填埋场正在办理向国家报审工作;从化市新建成高标准的潭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其配套污水处理工程已于年初投入使用;花都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的渗出液处理设施已经完工。
⑤交通噪声防治
在对机动车实行禁鸣喇叭的同时,全市加快新建、改造和扩建道路的建设速度,增加道路总长度和城市车辆道路出口,打通断头路,降低车流密度。改善高架路伸缩缝5434米,采用降噪声的改性沥青,完成路面施工63万米2,建设高架路隔声屏障3800多米。
⑥城市绿化及生态建设
继续开展大规模的清违复建、新建扩建公园、美化绿化道路和住宅小区及河涌沿岸工作,全市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105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03%;新建17个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25.9千米2,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8.29%,超额完成了6%的计划任务。
有关区、县级市还认真开展生态村镇规划和建设工作,如番禺区新垦镇、天河区长湴村、海珠区仑头村、黄埔区华坑村4个村被命名为广东省生态示范村(镇),芳村区花卉博览园被评为 创建生态示范场先进单位。
此外,花都、番禺两区分别依法关闭了一批沙、石场,并开始复绿工作。番禺区南沙整治石场工作,还得到省人大领导的肯定。
⑦建筑工地污染防治
积极推进工地文明施工建设。各有关部门注意不断完善对工地管理的规范,严格对余泥渣土运输的审批和管理,配备约100人对工地实行监督,抓好工地现场围蔽、施工材料堆放工作。同时对1500多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进行改装,做到密封运输,防止运输过程撒漏污染路面。
⑧整治占道经营和乱摆乱卖
各有关部门对夜间大排挡环境污染问题,烧烤车仔档、“天光墟”集市和无证经营重点路段进行经常反复清理整治,使占道经营、乱摆乱卖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所控制,市容秩序有所改观。
5.开展机动车排污治理,严格实施尾气控制
2000年共检测机动车(不包括外地车)100477辆次,排气合格率为74.0%,其中检测汽油车68904辆次,合格率为80.9%,柴油车31573辆次,合格率为58.8%,路检摩托车27779辆次,合格率为54.2%。经路检不合格的广州市区汽油车,基本上安装了尾气净化产品。
全年在强化对在用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同时,开展了冒黑烟机动车举报,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尤其是强化新车污染防治等工作。自7月1日起全面销售无铅清洁汽油,10月1日起销售“一等品”级以上的车用柴油。8月15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从10月1日起对于污染外排放达不到标准的轻型汽车,市环保部门不予列入《广州市汽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车型目录》,市公安部门不予初检核发牌证,成为全省率先对轻型汽车实施预防控制的城市。
2000年全市共公布四批经审核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广州市汽车污染物排放合格车型目录》,对已列入国家环保总局和京沪两市合格车型目录的车型也予以审核认可,以此作为轻型汽车入户注册登记的依据,改变了以往仅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实行末端治理的单一状况,初步形成了标本兼治的格局。
6.积极推进饮食服务业“油改气”工作,饮食服务业黑烟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999年我市已全部完成约5300家200个餐位以下饮食服务业“油改气”的工作任务,2000年重点进行200个餐位以上饮食服务业“油改气”的工作。经各部门、各单位大力配合,全市2487户200个餐位以上饮食服务业中,已有2409户执行了“油改气”规定,执行实施率为96.9%。其中东山区、荔湾区落实情况良好,芳村区在没有煤气管网的情况下,也积极主动地推行“油改气”工作。饮食服务业继续实施“油改气”后,市民对其黑烟污染投诉比1999年下降38.4%。
四、顺利实现“一控双达标”
为实现“一控双达标”目标,全市关闭、搬迁了一批严重污染企业,采取从严控制新污染源、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综合利用“三管齐下”措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污,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
至2000年底止,全市2941家工业污染源有1008家治理达标,421家限期治理达标,591家整改达标,5家转产达标,17家淘汰污染工序达标,另有240家依法关闭,156家依法停产治理,503家自然停产(已发通知)。
工业废气处理率由1996年89.2%上升至2000年96.7%,工业废水处理率由1996年87.4%上升至2000年99.5%,2000年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比1996年削减10986.95吨,烟尘削减9649.05吨,粉尘削减80790吨,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比1996年削减16105.84吨,生化需氧量削减11907.82吨,六价铬削减5.3535吨,悬浮物削减14353.13吨,石油类削减962.5吨。
2000年广州市纳入考核的2941家工业污染企业(除关闭外)均已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达标率为100%。
城市环境空气功能区考核指标为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考核点位为广州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六个监测子站。2000年六个监测子站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均已达标,达标率为100%。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地表水考核指标为溶解氧和高锰酸盐指数,考核点位分别为:工业用水考核墩头基断面,景观用水考核莲花山断面,农灌用水考核平洲断面。2000年三个断面的溶解氧和高锰酸盐指数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城市饮用水源考核指标为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氟化物、非离子氨、总大肠菌群,考核水厂分别是江村水厂、石门水厂、西村水厂、西洲水厂和新塘水厂。2000年五个水厂的十四项指标达标率为98.3%,超过96%的考核要求,完成达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