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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州市环境状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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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现通报2009年广州市环境状况:

一、2009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情况

2009年,广州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2008年持续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环境有所好转,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酸雨情况有所减轻。

城市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降尘量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与2008年相比,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5.2%1.4%,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与2008年持平,月均降尘量下降6.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81个百分点。

2009年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年份

二氧化硫

(毫克/3)

二氧化氮

(毫克/3)

可吸入颗粒物

(毫克/3)

降尘(/

2·)

优良天数

()

优良天数比例

2009

0.039

0.056

0.070

5.39

347

95.07%

2008

0.046

0.056

0.071

5.74

345

94.26%

变化幅度

-15.2%

0

-1.4%

-6.1%

+2

+0.81

个百分点

降水:2009年广州市降水pH值为4.74,比2008年上升0.27pH个单位,降水酸度降低;酸雨频率为60.5%,比2008年下降17.3个百分点。

——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有所好转。

饮用水水源: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法)为82.23%,比2008年提高1.27个百分点,其中东部西洲水厂、新塘水厂,南部南洲水厂、沙湾水厂,北部巴江水厂、秀全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西部江村水厂、石门水厂和西村水厂水质达标率为61.67%,比2008年上升2.22个百分点,主要影响指标为氨氮、粪大肠菌群等生活有机污染指标。

珠江广州河段:2009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属类,丰水期水质符合,与2008年相同。参与评价的23项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汞等19项指标平均浓度达到或优于类标准,氨氮、溶解氧、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达到类标准,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其它江河:

流溪河从化温泉以上上游段和南沙凫洲水道水质达到类,水质优良。

流溪河从化温泉至太平段、增江、西福河、东江北干流水质达到类,水质良好。

流溪河白云段有16项指标平均浓度符合或优于类标准,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3项指标符合类标准,挥发酚符合类标准,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劣于类标准。

花都白坭河水质由2008年劣于变为类,显著好转。

番禺沙湾水道21项指标平均浓度符合类或类标准,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符合类标准。

市桥水道19项指标平均浓度符合或优于类标准,氨氮、总磷、石油类平均浓度达到类标准,粪大肠菌群劣于类标准。

南沙蕉门水道、洪奇沥水道、小虎沥水道22项指标平均浓度符合或优于类标准,石油类符合类标准。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质量保持良好。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0dB(A),与2008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9.2dB(A),比2008年上升0.1dB(A)

二、2009年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措施

——深入推进空气整治50条新31条,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08年大力推进《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简称空气整治50)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亚运前深化空气整治5031条措施(简称空气整治新31),深化对工业企业、机动车、饮食服务业废气和工地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7个方面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市政府决定2009年和2010年在环保部门预算外安排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空气污染整治;由此带动企业投入18亿元、全市投入24亿元治理空气污染。

系统推进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完成重点工业企业脱硫工作,脱硫能力累计12.3万吨/年;淘汰91家共1425万吨落后水泥产能,关停23个小火电项目共209.8万千瓦机组。制定实施《关于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降氮脱硝工作的通告》,瑞明电厂、恒运D厂脱硝工程已投入运行,每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000吨;预计到20106月可再增加1.8万吨以上的氮氧化物减排能力。

大力推动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和中心城区能源结构调整。第一批116退二企业中,95家已完成搬迁或关停并转。市政府确定了10退二企业承接基地,并在3年内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5亿元,支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57家企业已有25家完成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广使用国标准车用燃油,全市共新登记国汽车53.9万辆。对124万辆本地汽车、35.7万辆外地汽车核发了环保标志,并从亚运会倒计时一周年起,对违反环保标志限行规定的车辆正式执行罚款和扣分处罚;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车辆、市政工程施工车辆等污染专项整治和在用车抽检执法工作,依法责令3183辆排气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对2584辆超标车辆进行公开曝光。已建成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线53条,在建16条。出台《广州市鼓励淘汰黄标车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标本兼治饮食服务业污染。建立健全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扰民联合查处机制,共取缔无证照餐饮业4870户,引导办照8257户,引导办证6639户,引导不符合餐饮经营条件的业户转营726户,限期整改1016户,责令停业112户;列入第一、第二批重点整治的338家饮食业户已完成整改或关停。12369环保热线接受饮食服务业污染投诉下降21.02%

加大力度控制扬尘污染。制定实施《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共督查工地806个次,发出65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109个未达标工地停工整改,完成190块闲置工地和停建工地整治;创建市容达标路、样板路”96条共130多公里;每天出动152台洒水车,对一、二、三级道路以及内环路等城市快捷道路系统路面进行冲洗,同时对扬尘高发路段喷雾降尘。

率先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工作。发布实施《关于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全市11个重点行业4000多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施整改,已有1666家完成整改或停产、关闭。发布实施《关于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的通告》,69座加油站、2座储油库和10辆油罐车完成整治任务。

——开展大规模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采取举全市之力、加大投入、倒排工期等超常规措施,开展我市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并全面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

加大治水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水投集团投融资功能,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实施阶梯式水价改革,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7/吨上调至0.9/吨以上。

加快治水工程建设进度。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河涌综合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通告》及其配套的《综合整治方案》,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建设3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覆盖全市32个镇(街)245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铺设1140公里的截污管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233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1.06%。大力推进121条河涌、388.52公里河道综合整治。西江引水工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已完成管网铺设30公里。珠江西航道、前航道和海珠、荔湾等4个调水补水系统工程有序推进;沙河涌、猎德涌和车陂涌联合补水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依法从严控制污水排放。落实《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其配套的《综合执法方案》,对涉及污水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的145家企业和11家建设进度较慢的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促使企业全面整改、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经排查,全市责令限期拆除或封闭排污口的企业共5371家、排污口5440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已全部拆除,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和集污范围内排放污水单位前期整治工作已完成。

——狠抓三大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连续4年实现双下降

省下达给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目标由2008年的0.5万提升到0.8万吨。根据国家和省初步核定,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6.2%以上和8%以上,且连续4年实现双下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和我市的预期目标。

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减排,全市分别有56家和44家企业开展了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并累计分别投入1235万元和1890.9万元财政资金,支持14个典型工业企业循环经济项目和31个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示范和应用项目建设。

——采取强化环保监督执法20条措施,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制定实施强化全市环保监督执法的20条措施,依法解决涉及民生和影响环境质量的环境问题,环保执法在上年环保罚款总额超过以往30年总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

全年共组织开展大中型环保专项执法行动22次,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1389人次,检查企业34579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69宗,行政处罚案件2888宗,罚款总额达5529余万元,关停企业(项目)1546家(个);罚款总额位列全省第一。

市环保部门对涉及12个区、县级市的工业污染治理、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7类环境问题、169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共有159家完成督办任务。

共处理各类污染扰民问题2万多宗,信访投诉当年办结率达95%以上。共组织4696人次回访了1374件重点信访件、1415名信访人。每月举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共接访群众90131人次,反映的117宗信访件均及时得到办理。

发布《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接报处理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04宗。制定实施应对甲型H1N1流感环保监管行动预案,提前部署污染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成功组织广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习。集环境执法、应急指挥和监测为一体的多功能环保专业船已动工建造。

三、2010年改善环境质量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0年是我市实现城市环境面貌一大变、举办绿色亚运、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举办绿色亚运和实现“2010年一大变为目标,深入开展治气治水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着力推进宜居花园城市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绿色增长、建设绿色城市发展体系,确保亚运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为此,在继续争取省的大力支持、全力推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的同时,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落实我市《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及其配套的污染控制、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测报、环境监管、机动车限行等5个实施方案,深化推进空气整治50空气整治新31,全力保障亚运环境空气质量。

——落实我市《2010年第16届亚运会水环境保障总体方案》及其配套的整治工程建设、水质监控、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应急和监测等5个行动计划,全力保障亚运水环境质量。

——落实《广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综合采取减排工程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监管考核等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落实环境执法“零容忍”,在2009年铁腕治污“五个一律”(凡是存在主观恶意、明知故犯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屡查屡犯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偷排偷放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批即建成投产”以及骗取审批的,一律顶格处罚)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再增加十个一律。其中:强化源头控制方面(3个):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要求、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于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因督促不力未完成上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任务的区域,一律实施“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对于产品产能、污染排放发生重大变化影响造成区域环境污染的,一律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强化整治工程落实方面(3个):对于未按照限期治理要求、污染治理工程整治未达标的,一律要求关闭;对于未按照市政府实施降氮脱硝、挥发有机性物回收、改用清洁能源通告的,一律采取最严格的法律措施,并在亚运期间禁排、限排;对于拒绝或不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性质恶劣的,一律实施严格监管,并实施“驻厂蹲点”,深挖严处环境违法问题。强化落实挂牌督办方面(2个):对不能完成今年省、市环保挂牌督办任务的企业,一律依法推进关停;对因督促不力、督办工作进展缓慢而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区、县级市,一律对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扣分。强化信访执法方面(2个):对于影响较大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一律实行网上公开;对于反复投诉、久拖不决的环境信访案件,一律由环保部门领导或当地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包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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