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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州市环境质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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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9日

 

 

    2007年2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授予广州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决定》,正式授予广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光荣称号,广州成为当前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经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数量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城市。有关领导对广州“创模”成功给予了高度评价: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指出:广州创模工作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是广州环境发展的里程碑,是广州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拐点。要以创模成功为新的起点,从零开始,目标不移,决心不改,力度不减,工作不松,在切实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逐一克服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指出:创模成功是对我市八年创模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市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对我们工作的鼓励与鞭策。要持续推进创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确保我市各项创模考核指标达到“十一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标准。

  2007年,广州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环境优先、关切民生、解决民忧”的工作思路,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建设,紧密围绕“两个适宜”的城市发展战略,以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为新的起点,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同时,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市民关注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抵御环境风险的能力有所提高,立足长远的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07年,广州环境质量总体继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比2006年上升8.13个百分点,全市近3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2003和2004年大幅提高;珠江广州河段全河段主要水质污染指标明显改善。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均优于国家年平均浓度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连续3年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91.23%,比2004、2005年分别增加8.17和0.27个百分点,与2006年基本持平。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

  (一)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按“十一五”城考要求(一票否决法)统计,为75.99%,与 2006年相比,上升8.13个百分点;按“十五”城考(指标权重法)统计则为97.97%,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其中南洲水厂、西洲水厂、新塘水厂、沙湾水厂等4个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为100%,江村水厂、石门水厂、西村水厂、巴江水厂等4个水厂的西部水源地水质有明显改善,但由于受溶解氧、氨氮等污染物影响,水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中,石门水厂水质达标率同比上升25.6个百分点,江村水厂水质达标率同比上升25.5个百分点,西村水厂水质达标率同比上升8.8个百分点。

  珠江广州河段:2007年,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属Ⅳ类,丰水期水质符合Ⅲ类,与2004年、2005年相比,显著好转;与2006年相比,基本持平。高锰酸盐指数等19项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氨氮、溶解氧、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其它江河:

  东江北干流(增城)水质继续保持良好,23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

  流溪河上游从化段水质继续保持良好,23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下游白云段有19项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等3项符合Ⅳ类标准,粪大肠菌群符合Ⅴ类标准,水质总体与去年基本相当,其中氨氮和总磷浓度比去年有较明显的下降。

  白坭河(花都)有16项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等5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溶解氧符合Ⅴ类标准,河段水质比去年有所恶化。

  沙湾水道(番禺)有22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

  市桥水道(番禺)有18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氨氮、总磷、溶解氧和石油类等4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粪大肠菌群劣于Ⅴ类标准,水质与去年基本相同。

  蕉门水道、洪奇沥水道、凫洲水道(南沙)有21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石油类和粪大肠菌指标符合Ⅳ类标准;小虎沥水道(南沙)有20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溶解氧、石油类和粪大肠菌指标符合Ⅳ类标准。

  (二)环境空气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降尘量符合广东省推荐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51毫克/立方米,与2006年相比下降5.6%,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65毫克/立方米,与2006年相比下降3.0%,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77毫克/立方米,与2006年相比上升1.3%,降尘量为6.14吨/千米2”月,与2006年相比上升5.7%。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降尘量四项主要污染指标参与计算的空气综合评价指数与2006年相比下降0.6%。

  空气污染指数(API)在20~149之间,空气质量属优或良的天数合计333天,占全年的91.2%,与2006年基本持平。

  降水:全年共采集259个降水样品,降水pH平均值为4.42,比去年上升0.01个pH单位,降水酸度有所降低;酸雨频率为82.6%,比去年上升7.2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仍然严重。

  在259个降水样品中,属强酸性降水(pH值<4.00)的样品占全部样品数的比例为7.7%,属较强酸性降水(4.00≤ph值<4.49)占34.7%,弱酸性降水(4.50≤ph值≤5.60)占40.2%,中性降水(5.607.00)占0.4%。<>

  (三)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0dB(A),比去年下降0.2d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9.2dB(A),比去年下降0.2dB(A)。

  二、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措施

  2007年,新一届市政府确定了“科学发展、环境优先、关切民生、解决民忧”的工作思路,强调要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 “惠民66条”,把水、大气、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多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环境质量和面貌继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多项措施并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实现“双下降”。

  2007年,广州市围绕总量减排目标,通过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加快各项减排工程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92.7万吨/日,全市十区污水处理率达74.14%,烟气脱硫能力达到9.8万吨/年,实现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双下降”,完成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源头把关控制污染增量,促工程建设落实污染减量。加强源头把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和刚性指标,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强化了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确保发挥污染治理效益。2007年珠江电厂3-4#机组脱硫工程和恒运企业集团1#炉脱硫扩建工程相继投入运行;增城荔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龙归、竹料、小虎岛及九佛污水处理厂建成,从化污水处理厂及花都区污水处理厂扩改建完成。

2007年广州环境保护措施和成效


工作措施

工作成效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92.7万吨/年;

全市(十区)生活污水处理率:74.14%

强力推进工业烟气脱硫

累计形成脱硫能力:9.8万吨/年。

大力实施“宁静工程”

推进噪声污染防治:9大项目33个工程;

安装敏感建筑物隔声窗:67478平方米

实施青山绿地二期工程

新增绿地:28.46平方公里;

新增生态公益林:239万亩。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累计建成省级生态示范村:64个;

累计建成自然保护区:6个;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0.88%。

大力推进绿色创建系列活动

新创绿色社区:29个,累计203个;

国家级绿色学校11个,省级114个,市级618个。

强化排污企业执法监管

全市出动环保执法人员:46762人次;

检查企业:22727家次;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02宗;

罚款总额:2700万元;

责令关闭:133宗,责令停产、停用:757宗;

限期治理:79家;

挂牌督办:11家;

大力整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妥善处理群众环境投诉

基本完成首批饮食店档污染整治:224家;

受理信访:22114件,办结率97.81%

领导接访日接访:8次,112批,225人次。

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累计新登记国三标准汽车:188947辆,预计2010年减排氮氧化物4.2万吨;

道路抽检机动车:20901辆,责令维修6889辆;

停放地抽检汽车:13283辆,责令维修1246辆;

“禁摩”每年减排污染物:一氧化碳2.4万吨,氮氧化物0.01万吨,颗粒物0.03万吨。

推动市区产业“退二进三”

2005年前关闭、停产、搬迁污染企业:147家;

2006至今关闭、停产、搬迁污染企业:38家。

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

全年批准环评文件:3691宗,不予批准400宗;

批准建设项目验收:1697宗,不予批准251宗。

严肃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全年审批进口量:89.15万吨,同比减少31万吨。

加强环境安全防范

环保应急能力建设投入:643.45万元;

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73起,同比减少28起;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0起。

支持工业污染源治理

全年支持治理项目:82个;

财政资金投入:8933万元;

带动企业治污投入:39752万元。


  二是狠抓产业布局优化调整促进污染减排。全力推进老城区产业“退二进三”,通过“退二”企业的易地重建,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在2005年前关闭147家工业污染企业的基础上,2006年至今又关闭、停产或搬迁38家企业。通过“上大压小”,关停高污染、高排放、低生产力企业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已有10家火电厂共86.1万千瓦机组停产;关停了77家违法排污企业(项目),直接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

  三是强化环保监督执法确保污染减排。2007年,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全部核发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单位的总量控制责任,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对超标排污和低脱硫效率的75个企业项目限期整改;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11家企业,环保、监察部门联合实施挂牌督办。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27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单位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其中有12家与环保部门实现了联网,确保了企业污染物达标放。

  (二)机动车污染控制取得重大突破,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前实施机动车国三标准、在市区禁止摩托车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立法等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大力度打击冒黑烟车辆、整治货车污染、推进国三标准车用燃油供应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4月完成了《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的《规定》在新车源头污染控制、建立机动车定期检查和强制维护制度、排放超标车辆强制报废、建立环保标志管理制度以及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维修环节的规范化等方面增加和完善了10方面的主要内容,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提前实施机动车国三标准工作进展顺利,新车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2006年9月1日我市提前实施机动车国三标准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07年底,我市已有188974辆汽车提前达到国三标准。该部分车辆单车污染物排放量比执行国二标准减少一半。随着实施国三标准等配套措施的落实到位,预计到2010年,我市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2万吨以上。国三标准车用燃油供应平稳,油品品种和供应量逐步增加,目前全市已有186座加油站供应国三标准车用燃油,约占全市加油站数量的35%。

  三是对部分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有效缓解市中心区机动车污染压力。2007年1月1日实施在市区禁止摩托车行驶措施,当年淘汰摩托车16万辆,每年减少排放一氧化碳2.4万吨、氮氧化物0.01万吨、颗粒物0.03万吨,消除了因摩托车在内街小巷行驶、停放产生的废气和噪声污染,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市的中心城区摩托车污染扰民问题。从2007年11月5日起,进一步扩大了货车限行范围和限行车型,延长了限行时间,有效地改善了货车排气污染,缓解了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提高了汽车通行速度,缓解了市中心区机动车排气污染压力。

  四是积极推进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2006年底启动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2007年1月开始对国三标准汽车核发环保标志,从2008年1月1日起,在53个核发点全面开展对本市汽车核发环保标志工作。截至2008年3月31日,已核发环保标志185894个,约占全市汽车数的18%。从2009年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将禁止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将依据环保标志在市区限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环保达标管理。

  五是以打击冒黑烟车辆、整治货运车辆排气污染为重点,继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执法力度,车辆冒黑烟现象有所抑制。2007年道路抽检和机动车停放地抽检机动车34184辆次,责令8145辆次排气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责令5490辆次冒黑烟的排气超标汽车限期维修合格。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2007年共查处群众举报冒黑烟车辆9770辆次,并依法在媒体上公告曝光。引导和鼓励市民积极规范参与监督,于2007年7月和2008年3月对2006度143名和2007年度136名举报冒黑烟车辆积极分子进行了奖励,并制定公布了《广州市机动车环保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公交、出租车辆以及冒黑烟市政工程车辆和环卫车辆污染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公交车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已投入使用LPG公交车超过6700辆,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的80%以上,投入使用LPG出租车16700辆;2007年报废更新老旧环卫车辆117辆;投入400万元补助资金,对市政工程车辆进行污染整治。

  六是积极推进对在用汽车实施工况法排气检测工作。积极推进对在用汽车实施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排气检测工作,组织完成了比对试验、排放限值地方标准研究试验以及相关标准文件的制定编写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利用已建成的在用汽车工况法排气检测示范站,开展了对巡查发现和被举报冒黑烟车辆、经道路抽检排气超标车辆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进行调查检测的工作,2007年采用工况法共检测汽车1948辆,督促844辆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起草了《广州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建设指南》和《广州市在用汽车排气工况法检测站布局规划指引》,将于近期按程序审批发布,以促进我市机动车工况法排气检测站建设规范有序地推进。

  (三)环保挂牌督办工作取得成效。

  近年来,广州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加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去年,还根据环境监管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环保部门与监察部门联手督办彰显力度。2007年4月,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在认真分析研究我市环境执法工作基础上,经大量排查,确定环境隐患大、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11家企业作为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的挂牌督办企业。市、区两级环保、监察部门共同努力,制定并严格实施了《广州市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工作方案》,通过督查督办、企业整改、明察暗访、检查验收,挂牌督办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其中8家企业决定予以摘牌,对3家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分别采取了严肃的处理措施。

  二是环保挂牌督办针对性强效果显著。2007年7月14日,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召开“广州市挂牌督办工作会议”,向被挂牌督办企业逐一送达了《挂牌督办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和时限。相关区环保局加强对挂牌督办企业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市环保局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至10月30日,大部分企业完成了整改任务。为确保实效,市环保局通过突击核查、监督性监测等方式,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扎实推进挂牌督办工作,并对11家被挂牌督办企业多次进行抽查、暗访。根据最新监测数据表明,11家被挂牌督办企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9家均已实现达标排放,8家完成了整改任务。

  三是对整改不力污染企业进一步严肃处理。在2007年挂牌督办工作中,仍有3家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其中广东澳联玻璃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二氧化硫、粉尘未能稳定达标排放;位于上海国福龙凤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生产废水虽实现了达标排放,但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位于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凰岗分公司虽关闭了违法设立的码头,封闭了位于江边的排污口,但仍未清场搬迁。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上述企业,市环保局分别采取了向金融、外贸部门通报违法事实,实施进一步行政处罚,责成相关区政府强制关闭等措施。

  三、当前广州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2007年,广州经济发展保持持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达7050.78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14.5%。此外,2007年天气条件较为恶劣,其中年降水量比2006年减少37.4%、比多年平均减少19.8%,在此情况下,环境质量总体继续改善,大部分指标比2006年进一步好转。

  尽管2007年广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当前的环境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快速发展,资源、能源消耗量将进一步增大,给全市环境质量、环境安全和生态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一是随着工业化发展进入中后期阶段,工业适度重化发展成为必然,而产业优化和布局调整的步伐未能跟上形势发展需要,环境容量进而面临更大压力,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区域进展缓慢,尤其是西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仍然不高,一些河涌因污染严重而出现黑臭现象。

  三是人民群众难以直接感受环境质量的改善,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近几年保持90%以上的同时,灰霾天气的出现天数也高居百天以上。

  四是饮食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扰民未彻底解决,违法排污行为仍未杜绝,公共环境资源被损害、群众环境权益被侵扰的现象仍不时发生。

  四、2008年主要目标和今后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措施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指导思想,要求“把加强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广州环境保护在面临压力和挑战的同时,又迎来了信心和机遇。2008年,全市环保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紧紧抓住实现节能减排和建设生态文明这两大关键,大力优化发展模式构建环境和谐,全面加强污染控制推动治污减排,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环保惠民,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实现“2010年一大变”和履行“绿色亚运”承诺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0.9%和10.4%;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100%。珠江广州河段水质继续好转,全河段水质保持Ⅳ类标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75%以上(单因子评价法)。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6分贝、70分贝以下。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100%和100%。

  2008年环保工作主要措施是:

  (一)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保障又好又快提高环保门槛。

  在城市规划中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在产业发展和布局中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控制性保护;开展规划环评、区域环评和战略环评工作,对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环保审批,坚决避免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严肃污染物总量控制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和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确保完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约束性指标;积极推进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主要污染物存量。加大退二进三推进力度,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引导工业企业走产业聚集和园区化发展道路。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环保责任考核;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从严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牢固树立全社会环保意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以现代理念治理水环境,为广州可持续发展建设碧水珠江。

  以保护流溪河、沙湾水道和东江北干流等饮用水源为重点,加快推进水系建设,大力实施“碧水工程”。把广州河网包括231条河涌建设成为城市防洪排涝的主要通道、生态环境的绿色走廊和城市景观的重要节点。继续推进市政府“一号工程”,加快河涌调水、补水工程建设;加快白云湖及北部水系建设工程;对河涌进行分类治理,逐步解决水质黑臭问题。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配套管网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启动中水回用工作,积极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水源保护范围的开发建设活动,积极协调上游及对岸城市开展流域共治;从严开展西部水源地污染整治,加大对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监督执法,严惩违法排污行为;加快推进西江引水工程,全力改善水质,逐步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三)坚持以综合手段整治空气污染,为迎接绿色亚运打造蓝天白云。

  按照《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部署,全面推进空气污染整治七个方面50项措施,加大“蓝天工程”实施力度。以加强工业废气治理为抓手,狠抓重点工业脱硫和关闭落后小水泥、小火电,实现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以推动市区产业“退二进三”为推手,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步伐,腾出城市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以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为突破,全面实施标志管理和供应国三标准车用燃油,杜绝汽车冒黑烟现象,缓解中心城区空气污染;以综合整治饮食业污染为重点,有效遏制油烟、噪声扰民现象,改善市民生活环境;以建立加油站油气回收示范工程为基础,启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工作,减少形成灰霾的前体物排放;以加强建筑工地、道路保洁和散体物料运输管理为核心,防治城市扬尘污染,增大环境空气洁净度;以保障2010年第十六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为契机,协同周边城市开展区域空气联防联治,减少灰霾天气频发现象。

  (四)坚持以惠民利民为最根本出发点,推进环境保护贯彻以人为本。

  坚决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对擅自建设、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查处;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行业,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建立和完善环保、公安、工商、城管、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的横向监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生”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一查到底,屡查屡犯的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不力的实施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努力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友好企业,让环境保护行动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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